提醒 | 河北11市最新通知!开车时当心这件事,否则记3分+罚款!
日前,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人行横道)”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对违反相关公告规定的,将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河北其他各市相关规定如下,一起来看↓↓↓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人行横道)”专项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共建和谐、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我市文明指数,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二、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三、公安交警管理部门对以下机动车违法行为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抓拍:
1、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3、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6项规定,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上述事项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沧州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月27日
其他各市的相关规定
2018年1月25日 ,“保定市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为全面深化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继续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加快我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和提升,继续延续我市现有良好文明交通氛围,保定公安交警强化对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的机动车的查处力度。
警方采取现场处罚和电子警察抓拍等形式,在重点路段、路口查处机动车违法通行人行横道的违法行为。
行动中,公安交警将切实加强违法多发路段、路口的整治,严管不按规定礼让行为。为了压缩管控盲点,提升查处效能,扩大震慑作用,警方在我市的主要路口设置了机动车违法通行人行横道自动抓拍系统,系统将自动抓拍不按规定礼让行人违法行为。
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第2款,将被记3分,罚款50元。
自2017年9月1日起,我市开始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严管重罚。
一、礼让的情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的规定: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二、不礼让的处罚标准: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50元,记3分;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50元,记3分;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罚款100元,记3分。
三、不予处罚的情形:
行人走上斑马线,机动车停车让行后,如行人站立不走,机动车驾驶人要摇下车窗伸手示意2-3次让行人通过,如果行人依然站立不走,机动车可通过人行横道,此情形不予处罚。
2017年6月26日,“邢台交警”微信号发布信息:
日前,邢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重申近期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其中就规定了,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罚款50元,记3分!
机动车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减速 当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发现前方道路有人行横道时,必须提前减速。
2.停车 当机动车驾驶人发现,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在人行横道前依次停车等候。
3.让行 行人在人行横道行走时,在人行横道前停车等候的机动车应耐心等待行人通过,不鸣笛催促、不争抢通过。
4.通过 当在行人已经通过机动车所在车道或行进方向时,机动车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本车道或行进方向慢速安全通过。
为保障城区道路畅通有序,有效遏制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及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17年12月11日零时起启用城区内电子自动抓拍系统对“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并依法予以处罚。现公告如下: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全天24小时,对主城区内人流量较大较集中的重要节点,对实施“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动进行抓拍。
二、违法行为抓拍地点
1、人民路宜居家园门前行人斑马线。
2、永兴路萧河广场行人斑马线。
3、胜利路中医院门前行人斑马线。
4、人民路与政通街行人斑马线。
三、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1、违法代码1357,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6项”之规定,予以罚款50元、记3分。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1月28日
2017年5月15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交通秩序大整治重点举措20条,其中第七条规定: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罚款50元,记3分。
2017年8月29日,“唐山交通安全”微信发布:
我市新增2处“电子警察”系统,将于9月4日正式启用:
1.在建华道与华岩路交叉口北(体育场西门)人行横道抓拍机动车不理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将处50元罚款,扣3分。
2.在机场路(华岩路至翔云道)路段抓拍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同时还有4处正在建设中的【抓拍机动车不理让行人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系统,点位为:复兴路与文化北后街人行横道、长宁道尚品小区门前人行横道、新华道新湖路人行横道、艺文道九中南门人行横道。
2017年9月12日,“秦皇岛交警”微信发布:
目前,我市正在大力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和治理,大部分机动车主开始在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但仍有部分司机我行我素,在斑马线与行人争道抢行,有的心存侥幸,认为抓不到其不礼让行人的证据。这些司机就长点心眼吧,殊不知正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你抓拍,你会受到一次记3分,罚款50元的处罚。
2017年9月21日,“张家口交警”微信发布:
从明日起,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2017年7月11日,“廊坊交警”微信发布:
廊坊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重申并严格实施有关交规20条,其中规定:
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罚款50元,记3分。
2018年1月8日,“承德交警”微信发布:
近日,承德县交警大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在整治行动中,大队结合交通秩序大整治、大排查工作要求,合理安排警力,在县城区主要街道,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教育,使文明交通意识渗透到广大交通参与者心中。
驾驶员必看!必看!
图1为双向六车道,当行人在斑马线上已走过如图标识的第③车道,其身后第③车道上的机动车允许通行,前面第①、第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停车让行。
图2为双向四车道,当行人走在如图标识的第①车道,其身后第③车道上的机动车允许通行,位于左侧第①车道的机动车应停车让行,位于右侧第②车道的机动车也应停车让行。
图3为双向四车道,当行人走在斑马线中间段,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时,如图标识的第①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了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第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均应停车让行。
图4为双向四车道,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时,如图标识的第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了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第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均应停车让行。
图5为双向两车道,当行人未跨越图中机非隔离外缘延长线时,如图标识的第①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了图中机非隔离外缘延长线,第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均应停车让行。
图6为一块板道路,机非混行,道路狭窄。当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机动车应停车让行;当行人通过后,机动车才允许通行。
视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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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河北发布
监制:万强 主管:张志刚 主编:王冉
本期编辑:周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