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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万元意向金后,房屋涨价了,合理吗?

傅双燕 今晚60分 2023-09-20
今年年初,高女士交了一万元的意向金,在大同区同乐华府预定了一套房子。可是前两天她去交首付款,售楼员却告诉她,房子涨价了。


市民:签合同时发现房子涨价了



△大同区居民高女士:“我2023年2月2日在(大同区)同乐华府三期买了房子,她(售楼员)当时承诺我是3980元一平,从2楼到6楼每平加80(元),7楼到9楼每平加50(元),这样总价是46万多。


高女士说,在自己与售楼员的微信中,房屋单价和总价说得很明白,于是,交了一万元的意向金。



可是前几天,高女士去售楼处交钱签合同,却被告知,房子涨价了。

大同区居民高女士:“她告诉我每平加100(元)了,没有加80(元)那一说。

高女士算了一下,如果买下之前看中的房子,她需要多交14000多元。

大同区居民高女士:“她(售楼员)说你要这个房子,这两天就交定金,把首付款交上来,如果不要我就把意向金给你退了。她当时跟我承诺的,与我来看房时一点都不一样,我不认可他们这个说法。”


售楼中心:之前告知对方的,只是暂定价格!


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找到大同区同乐华府售楼中心。


△“前期我跟你说咱们这个价格是暂定,具体以开盘时为主,那个时候别人涨价不给你涨,我们定的是7月7日左右开盘,开盘的时候我们涨价不给你涨,是这个意思。”



售楼员向记者出示了她与高女士的聊天记录,证明之前已经告知过高女士价格是暂定的了。


△“意向金是意向的,而且告知你是暂定的价格,最终还得以开发商核定的价格为准。这个房子你有优先购买权,你有意向金在这,现在我也告知你了,我们7月7日之后每平方米上调200块钱,我们公司的红头文件已经下来了。


律师说法

售楼处负责人表示,如果高女士不认可现在的价格,可以退还她一万元的意向金。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高女士并不接受。那么,开发商收了意向金后又涨价的做法是否合理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黑龙江智赢律师事务所律师樊爽:“高女士给我们提供的收据有保留房源4个字,这说明开发商收取高女士的意向金,只是为了给高女士保留房源。同时在该收据当中,并没有看到高女士与开发商对每平米的单价做出明确的约定,因此该收据并不具有定金合同,或者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高女士认为开发商的单方涨价,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高女士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意向金。如果高女士有证据证明,在开发商向其收取意向金的时候,明确做出了不会涨价的承诺,高女士也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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