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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 实施方案

福建青创 2022-12-16

福建省“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团中央“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工作安排,现就福建省“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项目实际,采取无偿资助等方式进行支持。支持项目将根据团中央具体通知要求组织实施。我省2022年计划支持项目不少于50个。





1.项目负责人为全日制院校毕业2年内(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大学生(即在福建省内经营创办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企业或合作社主要合伙人,占股比例达30%或以上)。


2.大学毕业生返乡下乡初创型小微项目(参照2011年6月工信部等4部委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项目刚起步、有较强资金需求且具备一定发展前景的项目,包含在乡村(包括乡镇和村庄)进行的涉农及非涉农创业和在“县城”(原则上不包括市辖区)进行的涉农创业。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4.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5.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不良记录(包括违法违纪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等)。




入选项目纳入福建青年创业服务体系,提供组织支持、智力支持、金融支持等综合服务。

1.纳入青创组织。

吸纳项目负责人加入县域团属青年创业组织,通过组织化凝聚、系统性服务,助力创业青年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2.结对创业导师。

为每人配备一名地市级以上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结对辅导、项目问诊、长期跟踪等服务。


3.跟进金融服务。

根据项目不同成长阶段资金需求,联合金融机构跟进提供小额贷(借)款、大额担保贷款、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4.提供培训课程。

定制专项课程,线上搭建直播课程体系,线下举办创业大讲堂,提供高品质培训服务。


5.开展交流活动。

依托各级共青团新媒体矩阵为创业项目提供展示平台,组织参与“创青春”等青年创业服务重点活动。




联 系 人:汤建红、林宁、吴燕琼

联系方式:0591-87626583、87557932

电子邮箱:fjqc2007@189.cn

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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