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暑期社会实践,招募队员啦~

2017-05-28 先锋工作室 长安大学团委

各分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引导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整体安排,即日起至6月15日为团队组建、答辩评审、立项资助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我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各分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班级团支部均可组队参加。同时鼓励我校党群组织、思政教育部门、科研部门教师、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与。

二、工作要求

各分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应根据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本单位社会实践基地、校友资源、校地共建关系等既有渠道,组织动员学生开展具体活动前期策划工作。

为保证立项工作科学有效,各院(系)须组织立项申报答辩,并向校团委推荐团队立项等级。校团委将对申报校级项目进行考评,确定校级立项资助团队及资助金额,各院(系)按1:1原则配套资助一批院级重点团队。(即学校资助1支校级社会实践团队,院系至少资助1支院系社会实践团队)。未通过学校立项资助的项目将自动转为院(系)立项项目,是否资助及资助金额将由院(系)决定报校团委备案。


申报立项团队应满足以下要求:

1.团队实践项目应围绕主题,结合《2017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选题类别及要求》(附件1)活动类型申报,贴近实际,明确内容,创新形式,且活动天数不少于一周;

2.团队实践项目安全保障措施完善,有安全应急预案,须进行必要的安全常识教育;

3.团队实践项目必须至少要有一名指导教师负责随队指导并开展相关实践活动;

4.立项团队应按照审批项目计划开展实践,将资助资金合理分配到各立项团队,由各院(系)负责督导;

5.立项团队须单独制定宣传方案,贯穿社会实践的全过程,吸引媒体关注,扩大社会影响;

6.立项团队应有完善的成果撰写计划,确保实践后形成高质量、高水平的实践成果

三. 实践内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引领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六有青年”,为学校“双一流”建设作出贡献,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团队选题时应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将社会实践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与思政教育相结合、与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相结合、与学生专业学习相结合,力求形成具有学院或专业特色、可持续建设的实践项目。

具体项目类型及要求请参考《2017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选题类别及要求》(附件1)

四.时间安排


(一)策划动员阶段

(5月26日——5月31日)

各院(系)要对本院社会实践工作进行顶层设计、争取学院资源并提前联系好社会实践基地。学校将在出行前为有需要的团队制作“长安大学社会实践基地”牌,请各学院下载并填写《2017年长安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基地统计表》(附件2),并提供附件材料(包括每个基地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相关内容),于6月5日前上报校团委,学校将新签订实践基地提供《长安大学社会实践共建基地协议》模板(附件3),请下载使用


校团委将通过新媒体平台、专题网站等方式在校内进行广泛宣传,各院(系)团委(团总支)也应通过召开专题动员会,紧密结合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学生实际,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做好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的宣传、动员和指导工作。

(二)团队组建阶段

(5月31日——6月5日)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要组织团学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密切关注团中央“三下乡”官网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学生自组团队项目的指导和申报工作,积极联系校团委申报各类专项实践。团队组织结构应设置合理,分工明确,队员组成应结构科学(充分考虑性别、专业、学历、生源地等),规模适中,人数一般控制在5人至15人。各申请团队要围绕活动主题,联系指导老师,充分论证,撰写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团队名称统一命名规则为“长安大学赴**(省份+市/县)地**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其中若团队有主题,用双引号标出,引号内容为对仗性文字用“·”间隔,为连续性文字用“,”间隔,例如:长安大学赴陕西安康“筑梦帮扶,关爱留守儿童”暑期社会实践团(连续性文字)、长安大学赴陕西华阴“知行合一·艺路逐梦”暑期社会实践队。

(三)立项申报、答辩阶段

(6月5日——6月15日)

各院(系)立项团队根据要求填写《2017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申报表(学院)》(附件4),并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申报表交院(系)团委(团总支)进行初审。各院(系)需要合理安排团队提交申报表的时间,在6月15日前组织学院申报团队进行答辩,各院(系)初审答辩结束后,填写《2017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汇总表(学院)》(附件5),各院(系)须择优推荐校级立项资助团队,并根据答辩评审结果对推荐予以立项的团队根据初审答辩情况进行排序。同时,还应将院(系)立项资助团队及自筹经费团队在附件5内填报备案。以上资料须经院(系)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各校级学生组织申报立项,需填写《2017年长安大学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申报表(校级学生组织)》(见附件6),交校级组织主管老师签署意见。学生社团申报立项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初审后一并汇总提交。校团委将组织立项答辩会,对校级组织立项资助工作进行答辩排序,确定资助金额。各院(系)至少推荐1项(学生人数多的学院至少推荐2项)、各校级学生组织限报1项、学生社团限报1项推荐为校级立项资助。


各院(系)社会实践答辩会须上传新闻稿至先锋家园网站,答辩会情况将作为评优依据,答辩会须邀请在社会实践工作中有经验,且有过突出成绩的校内外老师。


各院(系)、各校级学生组织将以上资料于6月17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指导部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至cdly@chd.edu.cn,逾期不予立项。联系电话:82334068,83135303。


共青团长安大学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

需要下载附件的同学,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先锋家园网站下载附件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