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35名党员干部被澄清正名
“2020年以来,温某某以举报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为由,向被反映人索要钱财作为不举报的条件,后又以‘找人帮忙把举报材料撤回来’为由索要‘活动经费’……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近日,十堰市纪委监委发布的关于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对温某某诬告、敲诈勒索的问题予以通报,给那些借举报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温某某们”敲响了警钟。
今年以来,十堰市纪委监委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和流程图,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职能部门简易处置、会商研判、结果反馈等机制,建立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线索双向移送、联合惩戒等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一盘棋”格局,凝聚起打击诬告陷害的强大合力。
“以前我们对诬告陷害问题线索进行处置时,各环节衔接不够流畅,费时费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流程图使我们对查处诬告工作各环节一目了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是宝贵的‘作战指南’。”郧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拿到查处诬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流程图后信心满满。
“诬告如无形之刀,伤人诛心。幸亏纪委及时对不实举报核查清楚,为我们的干警澄清正名,不让一线干警流血流汗又流泪。”竹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人对查处诬告陷害专项行动拍手叫好。
此前,竹山县纪委收到“关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汪某在抓赌过程中截留侵占赌资不上交”的问题,调查发现举报人因开设赌场被查封心生不满,将网络上的违纪违法行为“张冠李戴”,对办案民警汪某进行诬告。2022年1月14日,县纪委为汪某公开澄清正名,并对不实举报人进行批评教育。
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2020年以来办结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全面起底,筛查出可能存在诬告陷害嫌疑的问题线索和能够进行澄清正名的失实举报件,分类建立台账,由承办部门逐一核查取证,按程序进行澄清正名、查处诬告陷害。同时,对经研判可能存在诬告陷害的初信初访进行“一案双查”,确保既不放过一个违纪违法干部,也不让一个清白干部被冤枉诬告。
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该市通过纪检监察外网、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广播等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既宣传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职责权限、纪律法律要求,又宣传诬告陷害的纪法后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行使检举控告权利,迅速形成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强大舆论声势。
今年以来,该市已为3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依纪依法惩处诬告陷害行为9人,持续释放为担当实干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的强烈信号。
“我们对借检举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的行为坚决‘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决不能让信访举报成为别有用心者泄私愤、谋私利的工具,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群众监督环境。”十堰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掷地有声地表示。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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