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恶势力的“保护伞”?落马!
日前,经恩施州委批准,恩施州纪委监委对恩施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定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定敏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县级干部期间,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调动等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为亲友谋取利益;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家庭房产;在接受组织函询、谈话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违规批办车辆驾驶证、特殊车牌号,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行贿罪。
来源:恩施州纪委监委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往期回顾
01 |
02 |
03 |
04 |
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