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飞来横祸”砸死,肇事者却免于刑责?
肇事者不予立案
近日,网传青岛市67岁老人晚饭后散步,一包A3复印纸突然从天而降,老人被砸中不幸身亡。因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不予立案。事发房间装有铁网,但中间部分留有较长的口子。大厦物业表示,铁网是涉事培训机构自己装的,留的口子也不是物业弄的。
据齐鲁晚报报道,67岁老人韩英(化名)被砸不幸身亡后,青岛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嫌疑人未满16周岁,是一名学生。
韩英的家属表示,案发当晚,那名学生在写字楼28层的某培训机构自习。当时学生临时起意,先从28层卫生间扔下一卷卫生纸,而后,再次从同一位置向楼下抛出一包A3复印纸,不料导致老人被砸身亡。
随后,警方告知家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犯罪嫌疑人未满16周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家属向记者表示,已提出了刑事复议,对于涉事学生家属提出支付3万元丧葬费的意愿,他们也没有接受。
当记者来到该培训机构,教室里空无一人,在卫生间发现摆放着两箱“A3多功能复印纸”、两包卫生纸和一些杂物。洗手间的洗手池旁一米远处是两扇窗户,室内一侧架设了铁网,但是其中一扇窗户的中间部分留有一个宽约10厘米,长约30厘米的空当,记者尝试后发现,手可以自由伸出窗外。
事发附近一中介公司员工告诉记者,他也听说“高空抛物致老人死亡”这件事了,感到很惋惜。这栋楼是老楼了,在楼里做摄影的公司偏多,因为租金便宜地段好,性价比相对较高。楼房的窗户原本都是没有铁网的,租户可以自行安装,铁网一般是安装到屋内。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事发大厦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窗户的铁网是学校自己安装的,铁网上的长口子也不是物业弄的,事情具体的经过她也不太清楚。
当地公安分局暂无回应
6月30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了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她也听说这件事了,分局这边暂时不能回复此事,记者需要询问市局。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表示,如果家属对刑事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起刑事复核。根据相关规定,刑事复议申请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刑事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刑事复核申请。
民事诉讼方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由于侵权人是未成年人,因此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培训机构和物业作为使用人和管理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了,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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