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暴力收租?湖北一书记被举报
天门市纪委监委
通报5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天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为多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现将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 关于对天门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苏拥军不正确履行房产项目预售资金划拨审批手续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5月,群众实名反映“苏拥军不正确履行房产项目预售资金划拨审批手续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问题”。经查,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房产项目预售资金划拨过程中不存在违规操作的问题。在拨付项目预售资金前均进行了风险评估,经评估无风险后,按照流程办理预售资金拨付且预留保底资金。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6月17日,市纪委监委召开会议对苏拥军进行了澄清正名。
案例二 关于对天门市汪场镇党委书记陈明敏不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组织人员暴力收取租金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1月,群众实名反映“汪场镇党委书记陈明敏不落实疫情期间租金减免政策,组织人员暴力收取租金的问题”。经查,2019年10月,信访人在汪场镇艾台集贸市场租赁摊位四间,当时仅缴纳摊位订金。后期,在市场工作人员收取摊位租金时,信访人因对摊位年租金标准不认同,一直拒绝缴纳剩余租金,并报警称镇政府存在暴力收取租金的行为,经当地派出所出警认定不存在打架斗殴的情况。2022年1月,天门市人民法院判决,汪场镇减免信访人受疫情影响部分租金后,信访人仍需缴纳2万元摊位租金。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6月30日,市纪委监委召开会议对陈明敏进行了澄清正名。
案例三 关于对天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潘俊凯在劳动纠纷案中敷衍塞责、滥用职权、拖延裁决时间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1年10月,群众实名反映“潘俊凯在劳动纠纷案中敷衍塞责、滥用职权、拖延裁决时间的问题”。经查,2021年8月24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收到信访人仲裁申请后,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和立案,并在法定时限办结。在整个过程中,没有发现潘俊凯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5月10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当面向潘俊凯进行了澄清正名。
案例四 关于对天门市侯口街道办事处侯口社区党总支副书记龚文兵重复分配拆迁户储藏间给其外甥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1月,群众实名反映“龚文兵将拆迁户的储藏间重复分给其外甥的问题”。经查,2007年,信访人何某在已分配了一套单元、一个车库的情况下,未经商议砸开车库承重墙占用了属于彭某的储藏间,该储藏间为彭某拆迁分配所得,不存在重复分配的问题,且彭某与龚文兵非近亲属关系。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4月29日,侯口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当面向龚文兵进行了澄清正名。
案例五 关于对天门市拖市镇丁云村党支部书记丁向阳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村里修建公墓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1年12月,群众实名反映“丁向阳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村里修公墓的问题”。经查,2021年12月,拖市镇丁云村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修建公墓50座,工程项目所有程序符合规定。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2022年6月21日,拖市镇纪委当面向丁向阳进行了澄清正名。
举报不实!
郧西县纪委为5名干部澄清正名
1、对郧西县涧池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白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1年7月,群众张某某实名举报郧西县涧池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白未给符合扶贫贷款条件的信访人办理扶贫贷款问题。经查,信访人在2019年2月注册个体工商户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涧池乡政府于2020年6月为其办理扶贫贷款。2021年6月,张某某到涧池乡政府办理续贷,因张某某自2020年4月以来先后遭消费者投诉34次,正在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定性结论,所以分管扶贫贷款的领导李白未在其申请单上签字,并明确告知要合法诚信经营。2021年7月,张某某行政处罚结论定性后,涧池乡政府已为其办理扶贫贷款,群众张某某举报不属实。2022年5月17日,郧西县涧池乡纪委以书面澄清方式对涧池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白受到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正名。
2、对郧西县六郎乡六郎关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在换届选举中弄虚作假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1年12月,群众匿名举报郧西县六郎乡六郎关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在2021年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弄虚作假,在党员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借组长名义投票的问题。经查,2021年11月8日,六郎关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中,应到党员22人,实到党员18人,其中4人既是组长也是正式党员,符合换届选举规定,换届程序合法合规,群众匿名举报不属实。2022年1月20日,六郎乡纪委在六郎关村党员群众代表会上对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受到的不实举报公开澄清正名。
3、对郧西县土门镇干沟村委会存在不作为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2年1月,群众江某某实名举报郧西县干沟村委会未解决其家庭住房及生活困难,存在不作为问题。经查,信访人所反映的土地纠纷问题已于2021年4月1日向郧西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9月29日,经郧西县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江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为解决信访人住房问题,经干沟村委会、土门镇集镇办协调并征得其本人同意,按政策将其一套住房作为危房改造置换房屋予以补助2万元资金,正在按程序办理中,江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2年5月18日,郧西县土门镇纪委以书面澄清方式对土门镇干沟村委会受到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正名。
4、对郧西县城关镇车家沟村组长王品友当选不符合程序等不实举报的澄清正名。
2021年12月,群众牛某某实名举报郧西县城关镇车家沟村八组组长王品友2021年被直接当选为村民小组长,不符合换届选举程序等问题,利用职权侵占集体茶园承包费等问题。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2022年5月12日,郧西县城关镇纪委以书面澄清方式对城关镇车家沟村组长、中共党员王品友受到的不实举报予以澄清正名,同日郧西县城关镇纪委在车家沟村群众代表大会上对城关镇四堰坪村委会受到的不实举报公开澄清正名。
5、郧西县上津镇十八盘村群众石立鑫诬告陷害、寻衅滋事问题。
2021年8月,郧西县上津镇十八盘村群众石立鑫来信反映在经营生意过程中被骗,向郧西县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未予立案,认为郧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不作为等问题。经查,反映信访问题不属实。2022年1月25日,石立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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