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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8地市有新增,本轮疫情有新特点!这些行为不能做

凤观荆楚 2023-02-18

10月31日湖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6例


10月31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0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6例武汉市56例,其中39例为隔离点检出,8例为管控区检出,2例为重点人群筛查检出;黄冈市6例,襄阳市5例,宜昌市5例,均为隔离点检出;荆州市1例,荆门市1例,均为新疆来鄂闭环管控人员;鄂州市1例;天门市1例,为隔离点检出),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0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为土耳其输入),新增疑似病例0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当日出院病例0例,当日解除无症状感染者医学观察32例(武汉市22例,襄阳市6例,荆州市2例,恩施州1例,仙桃市1例)。


武汉新增56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从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10月31日0—24时,我市新增5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可上下滑动查看)


无症状感染者1:居住于东西湖区立方城6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居住于洪山区军威苑18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居住于武昌区千家鑫苑3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居住于江岸区解放大道1439号5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居住于江岸区黄孝河路竹叶山103号9号楼,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6:居住于江岸区美联时光里1期2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7:居住于江岸区江汉北路金茂小区8栋,在常态化核酸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8:居住于江汉区浩海丰太花园1栋,在重点人群管控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9:居住于江汉区江汉二路银海商务大厦A栋,在重点人群管控筛查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0:居住于蔡甸区枫树庭院1栋,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1:居住于蔡甸区汉阳大街80号,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2:居住于东西湖区高桥三路201号紫都公寓,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3:居住于东西湖区高桥五路轮胎城5栋,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4-15:居住于汉阳区桥东村46号,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6:居住于江汉区姑嫂树路16号,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7:居住于江汉区葛洲坝国际9栋,在重点管控区域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18-19:居住于江岸区解放公园路19号,为10月3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0:居住于江岸区光华路7号,为10月3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38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1-23:居住于江岸区江汉北路金茂小区,为无症状感染者7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4:居住于江岸区湖边坊36号1栋,为10月29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6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5:居住于江岸区恵济路6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6:居住于江岸区金潭村,为10月3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7-29:居住于江岸区东立国际,为10月3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0:居住于江岸区黄浦路68号,为10月3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1:居住于江岸区中山大道723号,为10月3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2:居住于江岸区惠康居4栋,为10月3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3:居住于江岸区鄱阳新里15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4:居住于江岸区美联时光里1期2栋,为无症状感染者6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5-36:居住于江岸区洞庭村22号,为10月30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8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7:居住于江岸区湖边坊101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8:居住于硚口区站邻小区52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39:居住于硚口区美好香域花境10栋,为10月3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3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0:居住于汉阳区燎原悦府2期1单元,为10月30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6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1:居住于汉阳区二桥东村62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2:居住于汉阳区朗诗绿色街区1栋,为10月31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0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3:居住于汉阳区瑶绮园1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4:居住于汉阳区滨江怡畅园14栋,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5-46:居住于汉阳区快活岭菜场烧烤店门面,为10月29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2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7:居住于汉阳区洲头二路7一9号,为10月27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7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8:居住于汉阳区桥东村62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49:居住于汉阳区玫瑰园东村58栋,为10月28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1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0:居住于汉阳区龙行宿舍19号,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1:居住于武昌区尚品虹城1栋,为10月29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3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2:居住于新洲区泊湖天下1期1栋,为10月30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7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3:居住于江汉区金家墩特1号,为无症状感染者16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4:居住于江汉区保利金国际广场B座,为10月27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2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5:居住于江汉区北湖小区,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6:居住于江汉区民族路21号5栋,为10月29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15的密切接触者,在已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检出核酸阳性,遂即转运至市金银潭医院,结合临床表现判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目前,上述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一般接触人员已排查管控,重点区域已开展环境核酸检测,相应区域已落实消毒、封控等措施。


上述无症状感染者在汉活动轨迹经与此前已通报的活动点位比对、去重,新增点位为(可上下滑动查看):


10月24日:新奇华清膜分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世纪好又多连锁超市(花都店)、惠安大道农投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工地、可多超市(立方城店)、顺丰速运(红旗新居C区店)、虹顶家园顺丰快递点、惠文优佳食品店(保利公园九里)、丰源面馆(千家鑫苑店)、卤武士棒棒骨(白沙五路店)、烟酒超市(千家鑫苑店);


10月25日:新奇华清膜分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世纪好又多连锁超市(花都店)、惠安大道农投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工地、顺丰速运(红旗新居C区店)、虹顶家园顺丰快递点;


10月26日:可多超市(立方城店)、华清膜分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特色早点(东西湖大道797号)、惠安大道农投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工地、顺丰速运(红旗新居C区店)、虹顶家园顺丰快递点、笼上蒸品(东原晴天见店)、丰源面馆(千家鑫苑店)、万金国际广场1号楼;


10月27日:可多超市(立方城店)、华清膜分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惠安大道农投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工地、顺丰速运(红旗新居C区店)、虹顶家园顺丰快递点、笼上蒸品(东原晴天见店)、丰源面馆(千家鑫苑店)、南膳房北京烤鸭(武珞路店)、瑞幸咖啡(融汇广场写字楼店)、中海澳门佳园、草原兴发火锅餐厅(武汉总店);


10月28日:可多超市(立方城店)、华清膜分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惠安大道农投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工地、芙蓉兴盛便利超市(东西湖大道店)、顺丰速运(红旗新居C区店)、虹顶家园顺丰快递点、笼上蒸品(东原晴天见店)、汪细桃便利店(虹顶家园2期13栋)、丰源面馆(千家鑫苑店)、烟酒超市(千家鑫苑店);


10月29日:惠安大道农投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工地、新沟镇街集贸市场、可多超市(立方城店)、顺丰速运(红旗新居C区店)、虹顶家园顺丰快递点、汪细桃便利店(虹顶家园2期13栋)、顺丰速运(马湖一路店)、学区便利店(军威苑18栋)、丰源面馆(千家鑫苑店)、小四烧烤、阳坊胜利涮羊肉(取水楼店);


10月30日:华清膜分离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世纪好又多连锁超市(花都店)、惠安大道农投南美白对虾养殖基地工地、顺丰速运(红旗新居C区店)、虹顶家园顺丰快递点、笼上蒸品(东原晴天见店)、汪细桃便利店(虹顶家园2期13栋)、匠心日式拉面居酒屋(汉街店)、瑞幸咖啡(武汉天地店)、中海澳门佳园。



请与上述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宜昌市新增5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2022年10月31日,宜昌城区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例,其中西陵区4人、宜昌高新区1人;均在集中隔离点检出。5例无症状感染者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经初步流调,活动轨迹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62、63:均为集中隔离的密接人员。10月23日均在校园内活动未外出。10月24日至27日学校临时管控在寝室未外出。10月28日被判定为密接,随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0月31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64、65:均为集中隔离的密接人员。10月23日均在校园内活动未外出。10月24日至28日学校临时管控在寝室未外出。10月29日被判定为密接,随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0月31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无症状感染者66:为10月28日通报的无症状感染者39的家人、集中隔离的密接人员。10月24日早晨6时20分步行到南苑小区公交站乘坐38路公交车,7时39分在三峡卷烟厂站台换乘65路公交车,7时50分到达官庄站在小溪塔早安餐馆购买早餐,8时7分乘坐私家车到官庄杨家苑村2组,下午15时36分乘坐68路公交车到三峡文化城站,16时50分到南苑街办宜翠锦城核酸采样点采样后返回家中未外出。10月25日早晨5时45分步行至三峡文化城公交站台乘坐25路公交车,5时58分在九码头车站外转乘318中巴车从宜昌到枝江,7时48分到枝江市马家店镇江汉大道站台后在刘向包子铺购买早餐,随后乘坐私家车到枝江市马家店张垸2巷,13时47分乘坐城际公交车从枝江返回宜昌,14时50分在伍家岗桔城路29号公交站台换乘9路公交车,15时10分在万寿桥站换乘21路公交车,15时13分在南苑小区站下车后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10月26日早晨6时36分步行到710附近公交站台乘坐大巴车从宜昌到车溪,7时32分在桥边镇站台下车后乘坐私家车到桥边镇六里河村10组,下午15时50分乘坐大巴返回宜昌,16时22分在北山坡站台下车,随后步行至高新区实验幼儿园,16时57分到国贸市场(港窑路店)、韩季烘焙购物,17时09分步行至809小区御品酥宫糕点购物,随后步行返回家中未外出。10月27日早晨6时50分被判定为密接,随即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0月23日至30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0月31日例行核酸检测结果阳性。


请与上述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外出返回主动报备,不信谣,不传谣。


宜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日


湖北疾控专家提醒: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有哪些特点


当前,国内疫情持续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的态势,我省周边省市疫情上升较快,疫情输入的风险持续增高,防控压力不断加大。


我省本轮疫情主要为局部发生外省输入本土关联疫情,病毒毒株经省疾控中心病毒基因测序显示,主要为奥密克戎变异株分支BA.5.2。该病毒主要特点是传播速度更快、隐匿性更强、传染性更强。鉴于该毒株的特性,当前广大居民要加强防范,打疫苗、戴口罩、不聚集等仍是个人防护有效方式。


BA.5.2毒株传播能力较之前的毒株有显著增强。目前大多数病例在检测阳性时核酸Ct值较低,病毒载量大,传染性更强。另外,潜伏期的缩短导致病例代间距也在缩短,过去一般为2-4天,现在为1-2天,给疫情防控带来更大挑战和难度。


国内少数地区局部疫情呈现早期发现感染者人数较多的现象,经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参加婚礼、葬礼等聚集活动会起到疫情传播的“放大器”作用。湖北省疾控中心提醒,所有外地涉疫地区来返鄂人员在到达省内目的地后,需要严格落实当地的健康管理要求,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在疫情防控中显得尤为重要。


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监测有啥区别?


湖北疾控专家提醒: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过专家评估,对风险相对较低的涉疫人员,会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即“居家隔离”,主要管理的对象为:密切接触者中的特殊人群如半自理、无自理能力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人员、密接的密接、中风险区外溢人员及其他经专业人员评估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1、居住环境要求

最好单独居住,如条件不允许也应单人单间,保持通风,用餐限制在隔离房内,并在相对独立的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与其他家庭成员近距离接触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2、外出管理要求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隔离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因就医等确需外出时,需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3、核酸检测要求

配合工作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4、消毒清洁管理

保持居室勤开窗通风,做好家居日常清洁及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消毒。


居家健康监测


居家健康监测管理的对象为:完成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及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1、居住环境要求

应选择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保持相对独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家人近距离接触,提倡分餐制。


2、外出管理要求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核酸检测要求

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


4、消毒清洁管理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居住的房间需保持室内通风,做好居家日常清洁和消毒。


社区健康监测


社区健康监测管理的人员对象为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社区健康监测人群。


1、居住环境要求

可与家人同住,提倡分餐制。


2、外出管理要求

社区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3、核酸检测要求

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


4、消毒清洁管理

社区健康监测对象,提倡日常做好清洁消毒。



多次无故拒做、顶替他人做核酸检测将被处罚或追责!


今年以来,国内某些城市出现一些拒不参与核酸检测,顶替他人做核酸的案例,受到行政拘留处罚。31日,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余钢律师接受长江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有部分人觉得“不检也没关系”,多次不参加核酸检测,可能已构成违法,将被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多次无故拒做、顶替

他人做核酸检测被处罚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形势严峻,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疫措施。检测新冠病毒,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核酸采样。及时、快速地开展多轮次核酸检测十分必要,有助于尽早发现感染者,切断传播链。


今年3月,据媒体报道,国内某地一家超市上班的员工王某无视社区的敦促,连续多次无故拒不执行当地防控新冠病毒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通告,未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王某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当地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某市一社区核酸检测点,一名男子违反防疫规定,持他人核酸码代替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警方以妨害社会管理依法对两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有传播风险

轻则拘留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两种,无论是拒不参与核酸检测,还是顶替他人做核酸,均属于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违法行为,均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余钢介绍,国家卫健委在2020年第1号文件中,明确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在疫情发生时,所有的单位与个人则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法定义务,即“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违反上述法定义务的,依照国务院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要注意的是,如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余钢说。


余钢提醒:当前全市正在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全体市民的积极配合既是市民责任也是法定义务。对不遵守防疫规定,弄虚作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核酸检测,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湖北卫健委、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宜昌发布、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宜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湖北疾控、长江日报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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