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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最新人事任免

凤观荆楚 2023-02-18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


11月23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陈平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薇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谌玲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程继伟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破产法庭庭长。


任命李瑜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任命孙文清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庭长,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鹏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徐子岑、褚金丽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破产法庭副庭长。


任命程春、年凯、侯立平、梅小丽、夏俊、谢春、崔玉华、郭思文、罗磊、陈娟、柯盛光、蔡丽红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泽斌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燕平、程敬华、胡祥新的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胡俊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李宪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尹恒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付斌、林江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曹汝明、资晓露、张丽蕊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挂职)职务。


免去刘杰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七号


由东西湖区选出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孔雷,因工作变动调离本市行政区域。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孔雷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黄陂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谌振波辞去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新洲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林辞去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彭骞的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谌振波、张林、彭骞等3人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谌振波所任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在,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46名。


特此公告。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

来源:长江日报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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