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小区外墙剥落砸伤路人 责任到底算谁的?

凰家大律师

凤凰网湖北联合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打造《凰家大律师》全新栏目,倾听声音、解答难题,为广大网友提供关于房产、家庭婚姻、财产纠纷、经济、刑事等方面法律咨询,网友可在“凰家大律师”页面在线提问, 将会有凤凰网湖北特邀律师为你解答难题。该栏目还将会为你评析热点新闻话题,解读经典精彩案例,宣传正确的法律知识。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在线提问

8月6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湖北鄂州某小区内一栋楼墙体剥落,砸到路人,导致一名路人受伤,被救护车送去医院。

事件回顾

现场视频显示,一高层楼栋外墙墙体出现空缺,小区一楼有救护车到场,还有伤者躺在担架上。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事件应由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负责,具体情况其不了解,应找开发商了解情况。

8日下午,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目前伤者在icu病房,物业客服和项目经理在医院陪护。该楼仍处在质保期,建筑质量问题将进一步核查,责任方待定 。

那么,这起意外事故,责任到底算谁的?被砸伤路人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田崇军律师认为:
本案中,如果墙体剥落是因为建筑物本身的质量原因,那么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期内,因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的,有权要求责任者承担责任,该小区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小区物业如果没有尽到检查、维修、养护等义务,应当对建筑物脱落、坠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十条 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凤凰网湖北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