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坛反腐!2天4人在湖北被宣判
黄松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年8月20日上午,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竞赛部原部长黄松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黄松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辜建明贪污、受贿、单位行贿案一审宣判
2024年8月20日上午,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主席兼秘书长、中国足球协会执委会原成员辜建明贪污、受贿、单位行贿一案,对被告人辜建明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对其贪污所得依法追缴,分别返还被害单位,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毓毅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4年8月19日上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足球协会原副主席李毓毅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李毓毅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付翔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案一审宣判
2024年8月19日上午,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武汉市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武汉市足球协会原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付翔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一案,对被告人付翔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四十万元;对其贪污所得依法追缴,返还被害单位,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来源:松滋市人民法院、通城县人民法院、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嘉鱼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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