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湖北籍干部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贵州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张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视组织原则,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长期与私营企业主深度“捆绑”,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推进、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个人简历
张平,男,汉族,1964年8月生,湖北南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贵州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履历
1983.09-1986.07 安顺师范专科学校政教科政教专业学习
1986.07-1988.05 贵州有机化工总厂党校教师
1988.05-1990.11 贵州有机化工总厂公安处刑侦科工作员
(1987.05-1990.06在贵州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教专业学习)
1990.11-1992.05 贵州化工建设公司组织科干事
1992.05-1992.07 贵州省贵阳市纪委干部
1992.07-1996.12 贵州省贵阳市纪委科员
1996.12-1997.12 贵州省贵阳市纪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1997.12-2000.12 贵州省纪委办公厅主任科员
2000.12-2003.06 贵州省纪委办公厅副处级纪检监察员
2003.06-2008.03 贵州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其间:2003.09-2006.06在贵州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2006.03-2006.05在贵州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调训班学习;2006.05-2007.05挂职任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08.03-2010.11 贵州省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其间:2009.03-2009.04在贵州省委党校地厅班学习)
2010.11-2011.06 贵州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1.06-2014.11 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4.11-2016.11 贵州省贵阳市委副书记
2016.11-2017.01 贵州省安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01-2017.04 贵州省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04-2017.06 贵州省纪委副书记,安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06-2018.02 贵州省纪委副书记
2018.02-2024.04 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来源: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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