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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区最新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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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

11月26日,武昌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免潘菱等6人职务的议案》。


任命汪陈琛同志为武昌区司法局局长;

免去付卫东同志武昌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潘菱同志为武昌区人大常委会杨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徐斌同志为武昌区人大常委会中南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郭刚勇同志为武昌区人大常委会珞珈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刘新田同志武昌区人大常委会杨园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杨志红同志武昌区人大常委会中南路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明泉同志武昌区人大常委会珞珈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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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11月27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韩琴为洪山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山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艾韬洪山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梁习成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韩琴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卓刀泉街道工委主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洪山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7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区长严中兴提请任免的议案。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

任命邬磊为洪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免去李应清洪山区人力资源局局长职务;免去瞿险峰洪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2024年11月27日,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建琴辞去洪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陈建琴的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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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

11月27日,黄陂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黄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任命:

祝倩(女)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凯为区人大常委会前川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根据黄陂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劲提名


决定免去:

张峰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张志华(女)的区园林和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聪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郑威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彭伟为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根据黄陂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卓然提名


免去:

邱先元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曾庆伟的区人民法院武湖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郑绪刚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守俊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何华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挂职)。


根据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国媛提名


任命:

王永强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



来源:大成武昌、洪山人大、黄陂融媒、武汉宣传


 (注:图片及素材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电话:027-85721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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