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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博微信上发过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天府新青年

你触手可及的朋友圈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修改后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的话题就冲上了话题热搜。



12月26日,最高法发布修改后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提出,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根据该决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
  • 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 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 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 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 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陆续出现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有分析认为,此次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地位。

网友:以后可要谨言慎行了!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的呢?
快来评论区留言和团团一起讨论吧

来源:共青团中央、新闻联播

组稿编辑:老崔家老三

责编:煎饼侠  初审:一根小麻花  终审:好吃pig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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