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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再不撤回就来!不!及!了!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创青春 Author 团团


天府新青年

你触手可及的朋友圈

 



如果要投票
相信有不少人同意
21世纪最高光的聊天功能是
“撤回
这个最平凡却又伟大的发明
在与手速的完美配合下
成为了我们“安稳”度日的
最佳守护者!


遥想在那个没有撤回功能的年代
仔仔细细地打字
打完字再自己读两遍
检查是否流畅、有无错别字
实在不小心打错字了
只能再赶紧发一条消息
“不好意思,打错字了”


有了撤回功能就真的万事大吉了吗?
下面的几种情形你能抗住尴尬吗?
↓↓↓

手滑党的网课苦恼 


等一下,好像有什么不对...
来世再见是什么鬼啊???
老师……不是……我没有!


不行,这得赶紧撤回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
熟练地点击鼠标右键


👇👇👇


???
咋回事?那条消息咋没了?
哦~点成删除了
我:*^%...#@!.?


误发"祖安"表情包 
在公司勤勤恳恳当实习生社畜
唯领导马首是瞻
从来都是第一时间回复
绝不拖延偷懒


大家踊跃地用乖巧表情包回复收到
让部长吃下定心丸


我不甘示弱
正要选一个可可爱爱的“好哒”


手一滑
发出一个“滚吧”


然鹅当时浑然不知
发现时早过了撤回时间
私戳部长疯狂道歉
我在他眼里从此特别讨嫌

发错人了可还行?


撤回也无法掩饰罪行 
生活中“出言不逊”引起的小尴尬尚可以理解和原谅,然而在社交媒体上的犯罪行为却不能姑息!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在近日的一宗内幕交易案中,当事人获取内幕信息的渠道之一是微信,虽然其中包括一条撤回的消息,但这些聊天记录依然被作为了证据。现在撤回也掩饰不住罪行了!


该决定十四条规定可以被作为证据的电子数据包括以下内容👇


在当下,网络聊天已经成为了我们进行人际交往的重要途径,我们可以通过微信、微博发表自己的想法与心声。但同时,我们也需要意识到,互联网亦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说出口的话负责,注意自己的言行!
你是否有发错消息却无法弥补的经历?
快在评论区分享你的尴尬吧!

来源丨微信公众号“创青春”(ID:zgqncyxd)

编辑丨煎饼侠

校审丨学长有话说初审丨李路桥终审丨张静


撤回也没有用,我看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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