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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星”阴阳合同”看个税这点事


近日

“崔永元撕范冰冰”事件持续霸屏

此次曝出的明星“阴阳合同”问题引发全社会的关注


1

事件始末是怎么一回事?


当年因《手机》借鉴崔永元的节目设置了一段剧情,讽刺的是剧中主持人是一个“渣男”,台上君子台下小人,电影播出后,很多人矛头直指崔永元,因为崔永元是原型。


不明真相的网友纷纷开始指责崔永元,让他和他的家人陷入了困扰之中,这件事让崔永元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人指责,背上了莫名的骂名。


最近《手机2》开拍,崔永元希望电影改名,但后来剧透出来电影名称依然是《手机2》,这可以说明显的是摆了崔永元一道。


崔永元不干了,剑指《手机2》女主范冰冰。


崔永元先是炮轰范冰冰领了所谓国家精神制造者奖项,讽刺她真敢去领,不过这件事也没引起多大的水花。


25日,崔永元曝光了某演员的片酬,再次直言:“一个真敢要,一个真敢给 ”。让人忍不住猜想这应该指的是范冰冰。这1千万元的片酬可这是让人唏嘘。

而后,崔永元再次晒出了一份合同,该合同上面清楚的标明了范冰冰,并直言“你不用表演,你真的很烂”。仔细看合同你会发现这是范冰冰出演《我不是潘金莲》所签订的合同。


在合同中我们可以看到范冰冰的片酬是1000万,且是税后,剧组给范冰冰买了2000万保险。 范冰冰在拍摄期间还有一位专属的化妆师,每个月的工资是8万元。

而在住宿方面,范冰冰和随行的工作人员都入住五星级酒店,每天餐费是1500元,工作人员是200元。并且合同中规定,即便是范冰冰的戏份减少了,也要支付全部费用。


值得一提是这份文件中还规定了保密条件,这份文件绝对不能透露给第三方知晓在。

而更令人关注的是,崔永元起底疑似大小合同的偷漏税线索。


2

什么是大小合同?


所谓“大小合同”其实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阴阳合同”。


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明星避税更“高级”的手段多得是:分期付款、股权运作


明星收入具有高度的流动性和隐蔽性,由此可能产生偷税漏税的乱象。一些常规的手段,就是在避税地或者低税率地区注册公司(例如新疆霍尔果斯等)、放弃国籍、设立信托等。而一些非常规的手段则包括片酬分期付款、演员成立多家公司与甲方签署多份合同,来钻税率的空子等。


现在的演员、尤其是基本都有自己的公司,里面涉及资本运作远比“大小合同”更复杂,“现在明星的片酬、广告、代言之类的收入基本都由自己的经纪公司运作,而入股、股权交易可能 ‘猫腻’更大。”


演艺圈有许多采用各种手段减少需缴税额的行为,比如将缴税成本转嫁给企业、挂名成立工作室走个体户纳税通道和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工作室等。


如果说,上述行为姑且属于税收筹划范畴,那么签订阴阳合同逃税就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了。


3

法律在任何人面前都是严肃的


从崔永元爆料那一刻起,“疑似逃税”就变成了直指范冰冰命门的利刃,至于其他人厚不厚道,口水战怎样,已然不重要了。


逃税,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重罪,罪名成立是要坐牢的,我们国家的《刑法》第201条也明文规定: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次的事件不由的让人想到一部叫做《绝命毒师》的美剧。


在《绝命毒师》里,主角老白通过制毒贩毒赚到了一大笔钱(上千万美元),但他想用这笔钱改善生活时却被自己的律师拦下来,律师告诫老白如果突然变得阔绰,肯定会引起税务局注意,到时被调查如果说不出收入来源,就要坐牢的。


老白后来实在没忍住,给儿子买了辆跑车,他那个做财务的老婆知道后立刻让老白把跑车退了,因为她也知道这么搞肯定会引起税务局关注,老白实在气不过,就开着跑车在路上乱飙一气,然后一把火把跑车给烧了。

私人律师知道后,立刻赶到现场把跑车残骸处理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搞定善后之后,律师痛斥了老白,说他这么胡搞肯定会被国税局盯上。


老白忍无可忍的说了句:

“赚了大钱不能花,要钱干嘛!”


这句话令人震撼,也使人深刻了解到咱们国家的税收体制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其实中国的税法也非常完善,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就差在四个字:

执法力度。


美国的税务局(IRS)是最“惹不起”的政府衙门,他们权力甚至大过FBI和法院,几乎无孔不入,一旦涉嫌逃税,IRS可以查阅你的银行账户,冻结你的存款,查封你的住宅,直到你缴清税款为止,更夸张的是,IRS还有自己的武装力量税警,税警都是配枪的。


IRS执法能力有多强,看过一起案例就知道。


曾有个从日本移民到美国的牙医觉得自己可以耍小聪明骗过IRS,他给很多老客户看牙会提出如果不开收据给现金的话就能打折(类似国内很多饭店不开发票送可乐),不少客户为图便宜就应了。这位牙医因此每年报税金额都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但这很快就引起了IRS的注意,IRS特地派了位探员去当地调查,挨家挨户去牙医的每位客户那里取证后,IRS直接出具逮捕令将其逮捕,还在他家中密室搜到了上百万美元的现金,这位耍小聪明的牙医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罚偷逃税金两千四百万美元,补交税款五百万美元,且不得保释。


《绝命毒师》里那个案例,老白这种无法纳税的非法收入,在IRS严密的监控下要想花出去还真是千难万难,最后唯一的办法可能就是出国度假或移民时花到国外。


法律是严肃的。


那些聚敛巨额财富的人为富不税,通过各种巧立名目逃税,无法令人容忍,这也是这次的事件何以掀起轩然大波的缘由之一。


另外这里告诉大家避税与逃税的区别,这两个概念看似天差地别,其实边界并不明显,所谓避税,很大程度上是钻法律空子,在一个法制国家,“钻法律空子”虽然道义上不合理,但法律上却是说得通的,因为这说明法律本身有漏洞可钻,需要完善,但崔永元的爆料如果属实,范冰冰签“阴阳合同”的行为完全是明目张胆的逃税,属于知法犯法、无法无天。

4

部分相关媒体和网民的看法








时至今日,“阴阳合同”并未绝迹,反而愈演愈烈,不免让人深思。


作为高收入、高关注度的社会群体,明星更应该依法纳税,尽到应尽的公民义务,履行基本的社会责任。但是,仍有一些明星置法律法规于不顾,逃税,不仅该受到谴责,更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面前,谁都不能享受特权,名气再大,“粉丝”再多,人脉再广,也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在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换言之,国家税务总局“盯”住的绝不是“范冰冰事件”这一个案,而是“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其实,逃税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阴阳合同”既牵涉明星,也牵涉制作公司,还牵涉投资方等等,每一个责任主体都不能放过。故此,从个案入手,逐步深入调查,掀起一场全方位的查税行动,显然更值得期待。


多年前,就有人质疑,当明星逃税已成普遍现象,逃税数额高达几百万元,听说过哪个明星因逃税获罪吗?


所有这一切都倒逼我们的执法机关更要有作为。查处一个乃至一批逃税者并不难,难的是如何清理逃税存在的土壤。


坚决捍卫法治尊严,坚决维护公共利益,通过严格执法、严加防范,绝不让“阴阳合同”大行其道,不容人少数人占便宜、国家和民众受损失。


图文综合整理于德国优才计划,皇太极、人民日报等

侵删请48小时内联系我们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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