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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大笨蛋,才会喜欢你那么久

沈挽冬 ONE文艺生活 2021-01-16


杨丞琳生日那天,李荣浩和微博较起了劲。


他和往年一样,掐好了点,要给女友庆生。

然而,千算万算,他怎么都没有算到,自己竟然被微博限流了。

 

从零点开始,李荣浩心急火燎地连发了三条微博,结果都被吞了。


他气不过,在线暴躁吐槽,在后面跟了11个感叹号,可把孩子急坏了!



但气归气,庆生祝福我还是一定得发出来。


终于,在00:53,第四条生日快乐发送成功。



一看男朋友被气晕,女朋友赶紧出来安慰。

 

杨丞琳不仅转发了生日祝福,附上零点祝福的截图,还站出来为男友解释:


“一直在处理微博发文,导致打算两个社群网站都零点祝福我的他,害得IG没有在零点时发出,微博当然更是没有成功。这个突如其来的插曲,破坏了他的守时计划。但是不管几点发,甚至不发,我都知道他的祝福有多深”。

 

实力护男友!



这场搞笑的生日祝福,刷新了我对李荣浩的印象。在我心中,歌手李一直是位老干部。没想到,原来在爱情里,他也是个蠢萌的大男孩。

 

看来,没有一个人,能逃过爱情的魔咒,变得傻里傻气。但蠢蠢的,又甜甜的,或许就是爱情真正的模样了!


 



当时我们还没在一起。

 

他去云南藏区玩,问我想要什么礼物。

我随口说了句,给我带把藏刀吧。

他当时很快回了一个字,好。

 

然后,回来的那天,他被铁路公安带走了。

因为刚出过昆明火车站砍人事件,他被当成了恐怖分子嫌疑人。经过一下午的严肃盘问,才被放出来。

 

见到我第一眼,他差点掉眼泪:“礼物没带成,人还差点进局子了。”

那委屈的样子,我到今天都能清晰记得。

 

后来,他成了我最笨的男朋友。

除了爱我,一件事都没做好。




他是学校文学社的社长。

天上的云,湖里的水,路边的灯,在他手下都能变成诗。

 

那时候还流行写部落格,一批学姐学妹粉争着要给他当女朋友。但我作为他招进来的社员,自然比她们多了天时和地利。

 

在每天叮嘱我吃饭喝水早睡觉后,他终于把我约去了学校操场的天台。


当我已经准备好收一封“惊天地泣鬼神”的情书时,这位大哥却来了个反差萌。

 

他就在我面前来来回回地走,脸涨得通红,紧张得两只手不知道该往哪里放。


好半天才小心翼翼又磕磕巴巴挤出一句:“我我...能不能,牵你的手啊?”

 

我当然拒绝了:“写满100封情书,我才答应你。”他像个犯错的小孩,点点头,真的开始每天一封。

 

不过,才写到第3封的时候,我就沉不住气了。


 


那次,我们约好去重庆玩。

我的航班比她早到一些,就去她的出口等她。

 

这个小傻子还没走出来,就隔着玻璃门又蹦又跳地冲我挥手。拉着箱子,一路小跑,边跑边和身边的人说“不好意思,借过”。

 

我刚准备迎上去,她却在拐弯处被自己绊到了,结结实实摔在了我面前。


周围的人都被吓到了,全都愣在那里。

 

她倒好,摔得快,爬得也快。抱住我就开始哭:“我不就是想快点抱到你嘛,为什么让我摔这么惨!”


一边哭,一边又被自己逗笑。

 

我憋着笑(真笑出来会被打的),只好摸摸脑袋安慰她。


那时候我想的是,

这么傻的女朋友,一定要好好看住才行。

 



我们去吃火锅,结果我扎辫子的小皮筋断了。

 

我一手提着头发,一边往嘴里塞东西。

他突然放下筷子,伸过手把断掉的皮筋拿了过去,坐在我边上,把小皮筋重新打结绑在一起,弄好了还用力抻两下。


我全程盯着,突然觉得他很像幼儿园里正在做手工的小男孩。

虽然笨手笨脚,但又认真用心。

 

他举起来给我看:“虽然有两条多余的须不太好看,但先凑合用吧。能好好吃比较重要。”

说完给我绑了一个有史以来最丑的低马尾。

 

那根丑丑的皮筋,我现在还戴在手腕上。

每次看到它,我就觉得怪可爱的。

 



我过去有个很俗很蠢的习惯。

 

那时候,和初恋是异地恋。

下雨的时候,我就在玻璃上写他的名字。

每次写完,都会拍照,然后调个好看的滤镜,再给他发过去。

 

后来我们结束异地了,但每次下雨,我还是习惯性地会在玻璃上写他的名字。

他也不笑话我幼稚,会凑过来把我的名字写在旁边,然后在中间画个爱心。

 

分手的时候,我删掉最多的照片,就是下雨天在玻璃上写下的字。

 

曾经以为,

我这辈子写得最好看的三个字会是他的名字。


直到那天看到小学生在公交车的玻璃上呵气写字的时候,我才想起来,我已经三年没再写过那三个字了。

 



大学时候玩乐队,我喜欢上了团里新来的吉他手姑娘。

 

有一次,我们排练结束,我顺路送她回家。

路上聊天,她突然发现自己把拨片落在了排练室。我回到自己家,拿上拨片,又一路跑到她家楼下,叫她下来。

 

我把拨片递给她:“喏,我这有多余的拨片。”

心里甚至有点英雄救美的自豪感。


谁知道,姑娘一脸困惑地问我:“我们明天不是还要去排练室的吗?拨片就在那里啊。”

 

我呆住了。

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说自己给忘记了。

但我哪里是真的蠢啊,我只是想找个理由多见她一次。

 

其实,姑娘没收下的那个拨片,跟了我十年。那是我爸给我买第一把吉他时的拨片,我生怕弄丢,从来不拿出去用。


而她,是我在那个时刻,第一个想把这个拨片送出去的人。





人在长大的过程中,会慢慢收起自己傻气的那一面。

 

我们变得不再肆无忌惮,对生活中的一切都认真严谨,毕恭毕敬起来。


但爱情是会让人露出马脚的。


当那个人出现在你面前,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智商就总是不在线。


就像炸鸡少女阿肆说:原来我多数时刻的聪明、谨慎、隐忍,是为了衬托面对你时的笨。

 

当我们终于承认,

爱情就是一种会让人变笨的东西,

我们也开始发现,那些蠢萌的小心意,成了我们最忘不掉的事情。

 

其实,也不是忘不掉那些不可思议的傻举动。

只是,我们舍不得忘记过去傻气的自己,以及为自己变傻的那一位。

 

那些心意啊,

傻气得一文不值,傻气得千金难换。

 

 

最后,

如果你也送出或收到过蠢萌的小心意,

那就点个【在看】

今晚,让我们一起咕噜咕噜冒傻气。




作者:沈挽冬

编辑:王火火

视觉:鲜和奶油

图片源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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