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长宁创业的你,这套优惠扶持政策请收好!
在长宁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怎样来申请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今天,记者带你全方位读懂阿拉长宁的最新创业扶持政策。干货满满,来长宁创业的你,赶紧收藏一下吧~
场地支持
创业落地、房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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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
补贴范围和对象:
1、2018年12月1日起进入市、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签订书面孵化场地租赁协议,并支付工位费用且在孵化期内成功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创业团队(含个人)。
2、创业团队负责人在孵化期内成功创办创业组织且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合伙人。
补贴标准和期限:
1、场地费补贴以创业团队入孵之日起到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间实际承担的场地费为限,最长时间从入孵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市、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孵化的团队补贴标准分别以10000元及6000元为限。
3、补贴期限从入孵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4、申请期限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时仍在孵化基地内经营。
补贴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向经营所在街道事务受理中心业务经办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由街道进行初审。
2、区就业促进中心业务经办部门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初创期创业场地房租补贴
补贴范围和对象:
1、在本区注册经营的初创期内的创业组织。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3、创业组织租赁独立、合法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满6个月。
4、创业组织签订租赁协议并支付房租,且无转租他方的行为(市、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运营机构除外)。
5、创业组织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社保缴费单位须与登记就业单位、申请补贴单位相一致。
补贴标准和期限:
1、以创业组织注册地或本区内一处经营地的实际发生租金为限。按吸纳本市劳动者人数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数确定。
2、申请时段为2019年12月(含)之前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申请时段为2020年1月起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
3、补贴期限为登记注册之日起36个月以内。
4、申请期限为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内,末次申请最晚不超过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42个月。
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访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后,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点击惠企点单办(就业补贴)入口。
2、随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单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成功后,便可进入网上受理阶段。
带动就业
首次创业、青年大学生、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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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
补贴范围和对象:
1、申请对象为毕业两年以内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本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
2、2018年12月1日之后在本市首次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四类创业组织且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注册成功后经营满一年。
4、该创业组织至少为一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其缴费单位须与登记就业单位、申请补贴单位相一致。
补贴标准和期限:
1、一次性补贴8000元,补贴支付到创业组织单位账户。
2、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的18个月内提出申请。
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访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
(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后,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点击惠企点单办(就业补贴)入口。
2、随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单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成功后,便可进入网上受理阶段。
青年大学生成功创业及带动就业一次性补贴
补贴范围和对象:
1、2020年1月起在本区注册登记并经营的初创期内的小微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3、注册登记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35周岁及以下,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申请组织至少吸纳一名本市劳动者就业并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社保缴费单位须与登记就业单位、申请补贴单位相一致。
5、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创办的创业组织,在本区范围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该项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和期限:
1、成功创业一次性补贴:15000元。
2、带动就业一次性补贴:按申请组织所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并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数申请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同一申请组织最高不超过30000元。
3、申请青年大学生成功创业一次性补贴的创业组织应在注册登记之日起的18个月之内提出申请;申请带动就业一次性补贴的创业组织应在注册登记之日起的24个月之后至36个月之前提出申请。
补贴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向经营所在街道事务受理中心业务经办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由街道进行初审。
2、区就业促进中心业务经办部门收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补贴标准和期限:
1、一次性补贴8000元,补贴支付到创业组织单位账户。
2、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的18个月内提出申请。
初创期创业组织社会保险费补贴
补贴范围和对象:
1、2018年12月1日起,在本区注册登记的初创期内的创业组织。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3、创业组织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社保缴费单位须与登记就业单位、申请补贴单位相一致;
4、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创办的创业组织,在本市范围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该项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和期限:
1、申请时段为2019年12月(含)之前的,每人每月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费最低基数的65%为标准予以补贴,每月补贴人数以10人为限。
2、申请时段为2020年1月起的,每人每月按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费最低基数计算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缴费额中单位承担部分的50%为标准予以补贴,每月补贴人数以8人为限。
3、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内提出申请,末次申请最晚不超过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42个月。
4、补贴期限不超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
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单位访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后,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点击惠企点单办(就业补贴)入口。
2、随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单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成功后,便可进入网上受理阶段。
融资支持
项目启动资金、创业起步资金、创业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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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团队孵化场地费补贴
申请对象:
1、35岁(含)以下,拟在沪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的本市户籍青年大学生 (包括高职、高专);
2、35岁(含)以下,拟在沪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的本市高校在读学生 (包括高职、高专);
3、35岁(含)以下,拟在沪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且持有 《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本市高校毕业的非本市户籍青年。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无影响偿债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
2、申请人非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申请人已有较为完善,可行的创业项目计划;
4 、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 (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政策标准:
1、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期限最长为1年。
2、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
3、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全额免费担保,个人免于担保。
4 、创业前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须在获得贷款一年内创办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创业组织。
2021年1月1日后放贷的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含提前还款),可以申请利息补贴 (市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的创业组织承担,剩余部分财政予以补贴。即贴息利率=合同利率-(LPR-150BP )。
申请材料: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https://zzjb.rsj. sh.gov. cn/zzjbdl/jsp/login. jsp)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 《上海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及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诚信授权书;
3、创业项目计划书;
4、“在校生”还需提供高校相关部门出具的推荐材料。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申请对象:
1、在沪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等创业组织的本市户籍劳动者。
2、在沪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等创业组织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和《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市人才中心颁发证书,本国民非本市未取得居住证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无影响偿债能力的不良信用记录;
2、申请人非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3、申请人所办的创业组织,应当建立财会独立核算管理制度,并依法进行税务登记(银行读取税务情况);
4、申请人所办的创业组织需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就业的比例不低于15%(系统自动判定);
5、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没有其他贷款。
政策标准:
1、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
2、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
3、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全额免费担保,个人免于担保。
4、2021年1月1日后放贷的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含提前还款),可以申请利息补贴(市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的创业组织承担,剩余部分财政予以补贴。即贴息利率=合同利率-(LPR-150BP)。
申请材料: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
(https ://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jsp)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诚信授权书;
4、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创业组织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申请对象:
在本市注册经营的小微企业,农民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申请条件:
1、被人民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2、创业组织应当建立财会独立核算管理制度,并依法进行税务登记;
3、创业组织需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就业,且比例不低于 15%;
4、创业组织应根据风险评估情况,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财产抵押,质押等形式的反担保。
政策标准:
1、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
2、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
3、申请贷款金额低于50万元(含),申请人免质押(抵押)免费获得政策性担保;申请金额高于50万元的,申请企业须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财产抵押、质押等形式的反担保。
4、2021年1月1日后放贷的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含提前还款),可以申请利息补贴(市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的创业组织承担,剩余部分财政予以补贴。即贴息利率=合同利率-(LPR-150BP)。
申请材料: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 jsp/login.jsp) 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 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市担保中心以及经办银行所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更多详情可以咨询创业组织所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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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由区人社局提供
文字:吴佳倩
编辑:李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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