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人民法院加强综合治理,守护“少年的你”!
日前,长宁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未成年人涉网络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对2018至2022年期间审结的相关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延伸了少年审判职能并提出了综合治理建议。其实,一直以来,长宁区人民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发挥司法能动职能,将司法保护作“圆点”,以涉少家事审判为抓手,努力当好未成年人的保护者。
《未成年人涉网络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2018至2022年,长宁区人民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涉网络案件83件,案由覆盖刑民领域、类型广泛,涉案未成年人年龄跨度较大。
法官表示,从样本数据的采集与分析不难看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系统化教育尚缺位、未成年子女用网的家庭监管尚欠缺、有关主体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足、未成年人上网管控力度不足、未成年人自身网络保护意识不足等因素都是导致未成年人涉网络案件的主要因素,其中,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门立法的缺位始终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然而,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顾薛磊表示,为了给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年10月24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已对外公布,这部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持。
与此同时,长宁区人民法院以“司法+”未成年人融合保护体系促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并付诸实际行动,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政府机构、互联网企业、社会组织、学校、家庭等各司其职,共同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把强有力的网络“保护伞”。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这句简短的话语,是长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每一位法官常说的话,是法官们的心声,更是他们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坚持的美好初衷。
在之前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的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长宁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专章的特殊规定,积极开展少年司法延伸工作。
案件的被告人刘某某虚报年龄、化名“贾某一”,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谎称经营新媒体公司,以网上刷单返利等为幌子,诱骗18名被害人在“分期乐”APP等网络平台购买京东E卡、乐花卡,或是诱骗被害人在支付宝“网商贷”“美团借贷”等小额贷款平台借款后供其使用,骗得人民币共计39万余元。最终,被告人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是奔走外地就是当面约谈,法官们对失足未成年人实施社会调查,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环境和社会背景等因素,为准确定罪量刑和适用法律,找准教育、感化的切入点,有针对性地确定帮教措施提供了客观的参考依据,并有助于落实未成年人的矫正工作。
经过翻阅卷宗、分析案情,法院认为,刘某某仍有挽回和改造的余地,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认识较为深刻,其本人和家属均有积极退赔的意愿,遂与辩护人沟通,推进18名被害人的退赔谅解工作。
最终,结合刘某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赔谅解情节、监护条件及社会帮教措施等情况,法官们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最终对其宣告缓刑,“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平等保护非本地籍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
顾薛磊表示,法院采用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法庭教育、“政法办案一条龙”和“社会支持一条龙”、判后回访等多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色工作机制,平等保护非本地籍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庭教育的警醒教育作用和亲情的感化作用,将审判变成失足未成年人的人生转折点。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除了发布《未成年人涉网络案件审判白皮书》、创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还有前段时间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公开审判的自《民法典》施行后上海首例遗嘱指定监护人判决的案件,同时该案也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监护监督写进判决......法官们不遗余力地发挥能动司法,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不断尝试制度创新和多部门联动,勇于探索构建困境儿童司法救助联动观护机制,努力获得儿童权益保障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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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长宁区人民法院提供
撰稿:闫 漫
编辑:毕扬静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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