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工作现场会在江夏召开

2017-07-14 武汉检察 武汉检察


7月13日下午,武汉市检察院在江夏区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工作现场会。会议由市院控申部负责人王永浩主持,湖北省检察院案管办主任闫利国受邀出席会议并讲话,武汉市院检委会专委常家爽、市区两级院控申(案管)、公诉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概况

会议总结了2017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省院案管办主任闫利国和市院检委会专委常家爽等先后就武汉市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面临的突出问题发表了讲话,并对全市案管、公诉部门如何进一步推进全市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提升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贯彻落实到位。

针对业务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会议再次强调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提出要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检务公开工作的核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推动,并作为执法规范化的重要内容予以重视。要让案件承办人牢固树立“文书公开不到位,就是案件没有办结”、“不依法公开就是执法不规范”的理念,切实增强做好案件信息公开的紧迫性。



二是提升把握案件信息公开各项要求的能力,学习培训到位。

本次现场会上,市院邀请了江夏区院案管部门、武汉区院公诉部门就如何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全面介绍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应用操作,并就如何操作微信平台进行了展示。会议结束后,市院案管办将根据实际应用情况,专门制作下发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流程的操作流程图,并根据软件升级等情况制作了法律文书公开操作视频提供大家学习,确保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训全训、应会全会。



三是提升案件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协调管理到位。

针对各区院信息公开进度的差距,市院进一步明确案件信息公开的要求:

“严”字当头,凡是应该公开的案件信息全面及时地予以公开;“全”字居先,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保全面公开; “速”字领衔,主动公开,严格依照规定的办案节点予以公开;“精”字为重,严格依照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方法公开,确保规范统一。

会议强调了办案部门承办、案管办主管、业务部门上报的联动机制,并就案管部门、公诉部门、法院如何加强衔接提出了建议,形成了以案管部门为中心,各业务部门为联络点的辐射型工作格局。


四是提升案件信息公开的实效性,监督考核到位。市院明确提出案件信息信息公开工作要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

要求案管部门、公诉部门负责人要落实岗位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以上压下的工作作风,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坚持目标绩效推动工作,当好表率带好头。市院将把绩效任务完成情况及案件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到员额制检察官的个人业绩考核,实现以责促究,以督问效。



▲会前,江夏区院向省市院领导介绍了检察服务大厅建设情况

▲闫利国主任和市院领导参观了江夏区新建成的检察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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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严  轮

编辑:汪光吉

编审:花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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