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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朱惠颖的成长日记

2017-07-19 武汉检察

继年初被当选为武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后,在这个火热的七月,我被评为黄陂区“十佳模范党员”。

面对荣誉,我回首过往发现:

是领导和同事的宽容和帮助,让我找到了放开手脚、创新工作的信心;

是青工委组织的革命精神学习活动,让我找到了提振精神、奋力拼搏的支柱;是青年空间的借阅室和活动室,让我找到了充实自我、健康生活的栖息地。

能够成为一名检察官,我感到很自豪;能够在黄陂检察院工作,我感到无比珍惜!

                      ——《朱惠颖日记》


初入职场:一丝不苟,严谨细致

2009年11月底,我告别了校园青葱岁月,挥别了深爱的故乡,怀揣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憧憬和向往,走进了黄陂区检察院。我的第一个岗位的办公室综合工作。上班第一天,办公室主任对我说:“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

                             ——《朱惠颖日记》

办公室工作千头万绪,标准高、要求严。刚走出大学校园的朱惠颖有着无限活力,却也容易毛躁。

办公室主任言传身教,从收发文件、制作台签开始培养朱惠颖的细心和耐心。


当统计工作告急时,办公室主任鼓励朱惠颖挑起这份重担,要求她在耐心细致地做好每项统计的同时,培养个人分析数据、归纳总结的能力。

朱惠颖带着领导的信任和期许,在办公室工作勤勤恳恳工作了三年多,期间她负责的保密工作从未发生失泄密事件,收发的500余份文件毫无差错,她制作的近400余份统计报表为全院提供了调研及决策依据。


转战公诉:察微析疑、去伪存真

2013年新年刚过,新年新气象,我带着一颗办案的心来到公诉科。科里的业务老人对我这个业务新兵没有太多‘照顾’,他们告诉我:作为一名公诉人,加压才能更快的成长,要坚持注重对事实及证据的把握,使承办每一起案件都能“诉得出、辩得赢、判得了。”

                            ——《朱惠颖日记》

朱惠颖出庭

在公诉科,朱惠颖承办了黄陂区院自新《刑法》及《刑诉法》实施以来的首起滥用职权共同犯罪案件。

该案属于房产部门违反武汉市房产限购政策的系列犯罪案件,被告人肆无忌惮收取客户好处费,通过制作假税票、假社保方式使600余户无购房资格的客户购买房屋,使得国家房屋限购令形同虚设,严重侵害了国家税收制度并提高购房人购房风险。

朱惠颖感到肩上的担子无比沉重,有些踌躇不定。科长和分管检察长为她列举了涉案各楼盘名称,点明了案件关键点是被告人房地产经理是否符合滥用职权罪主体身份,并建议她在侦查阶段就介入此案。

有了指路明灯,朱惠颖对各类证据抽丝剥茧,制作了30余页出庭预案。案件提起公诉后,朱惠颖以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巨大社会危害性为着力点,有理有据地进行指控。

最终,法院对该起案件中的被告人均以共同受贿罪及共同滥用职权罪做出了三年六个月至七年六个月的判决。


惠心姐姐:温情无限、帮教结合

未检工作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工作,我将用温情去对待每一个孩子,因为这些失足少年就像是折翼的天使,我们的竭尽全力将换来他们的正常回归,能让他们像正常的孩子一样健康、快乐的成长。

                             ——《朱惠颖日记》


2016年10月27日,“惠心•骄阳”未检工作室正式揭牌成立,此时的朱惠颖在黄陂区院培养下,经过办公室工作和公诉人的锻炼,早已不再毛毛躁躁、犹豫不决了。

在院党组的鼓励和支持下,朱惠颖本着“高起点打造黄陂未检品牌,高水平开展未检工作”的工作思路,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帮教日记”的形式记录日常工作,探索建立了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和在校学生三类对象的服务模式,构建了人性化办案体系、心连心关爱体系和全方位宣教体系,有效助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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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黄陂检察

编审:花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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