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阳:我用青春耀检徽

2017-09-13 武汉检察 武汉检察

孙阳

孙阳,女,1985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孙阳同志2008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从检八年,是一名业务扎实的公诉人。在2015年武汉市检察机关公诉人比赛中,孙阳同志在初赛和决赛中表现突出,荣膺武汉市“十佳公诉人”。 2017年5月,荣获“武汉五一劳动奖章”。

办案能手  勇挑重担

“勇挑重担、能办大案”是同事们对孙阳的评价。她先后办理过铁铺村村干部贪污、受贿案、唐河村村干部贪污、受贿案,湖北万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田某单位行贿、挪用公款案等窝串案。铁铺村村干部贪污、受贿系列案件中,案件涉及到村两委班子成员六名,涉及到征地拆迁补偿的敏感话题。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引起了蔡甸区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

她作为承办人,面对案件舆情压力大,时间跨度长,案件账目混乱的现实,她静下心来,边阅卷边记录,认真学习有关征地拆迁补偿相关文件,仔细梳理村级财务账目,从一张张白条中一笔一笔的核对出村干部涉嫌贪污的数额,抽丝拨茧一层层拨开案件的迷雾,将案件事实条理清晰的呈现在法庭上。在庭前讯问中,她体会到农村干部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面对征地拆迁补偿等钱财,存在不拿白不拿的心理,为此上下勾结联手,村长村支书、支部委员、会计、出纳联手,形成“利益小团体”。案件庭审当天,在面对公诉人环环相扣逻辑严密举证示证,被告人韩某某等人不得不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蔡甸区行政村的两委干部均到庭旁听,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法制教育效果。


剑胆琴心  

守望正义


孙阳同志不仅工作有热情,更重要的是,她有“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重”的公诉理念。在办理汪某故意伤害一案时,她注意到犯罪嫌疑人是参加同学小孩生日宴,酒后引发伤害事件。犯罪嫌疑人与两名被害人的儿子系同学关系,犯罪嫌疑人与两名被害人平日里十分熟悉,由于犯罪嫌疑人当天酒后失态将被害人打伤。事后,犯罪嫌疑人真诚的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了解到案件情况后, 她主持制作了和解协议书,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形下签订了和解协议书。

在拟不起诉听证会上,两名被害人均真诚的表示汪某与他们的儿子是同学,两名被害人是看着汪某长大的,愿意原谅犯罪嫌疑人汪某的行为,希望检察机关能对汪某从宽处理。在向检委会提出不起诉案件讨论通过后,对犯罪嫌疑人汪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作为一名公诉人,追求的是公平与正义,做到不枉不纵,对不法份子要绳之以法,但不法分子合法的权益也要保护。每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和开庭发表公诉意见时,她都会耐心地对犯罪人进行法制教育,剖析犯罪的原因,苦口婆心地劝说犯罪嫌疑人汲取教训,争取早日走上正轨。

求真务实  争创一流


在公诉岗位上,孙阳始终承受着检察职业的艰辛和清贫,始终坚持着忠于职守、秉公执法的理念,力求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初到公诉科她一年就办理案件84件,其办理的案件均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体现了一名检察官孜孜追求正义的高尚品格。

她时刻牢记“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把学习作为她生命的一部分,她一刻也不敢松懈,潜心钻研法学理论,关注研究司法解释,站在法学理论前沿,点点滴滴积累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作为一个承办人,她认识到工作中能接触到的案件量和犯罪类型都是有限的,有些新类型的案件,可能一年甚至几年才能碰到一回。因此,她倍加珍惜每一次办案机会,在审查案件时,并不就案办案,而是举一反三,通过办理一个案件来弄懂弄通一类问题。她在工作中善于思考,善于钻研,善于创新,她撰写信息、简报、调研文章70余篇,被省市各级媒体采用。其撰写的论文《简论携带凶器盗窃》被《湖北警官学院学报》刊载。

近年来,孙阳先后获得武汉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官、蔡甸区“十佳政法干警”等先进称号。2017年5月,孙阳被授予“武汉五一劳动奖章”。 面对荣誉,她说:“荣誉只属于过去,我只是尽了我作为人民检察官应尽的职责,今后我还会碰到更多的困难、面对更大的责任。”当别人关注她所取得的荣誉的时候,她却更关注工作中未来的困难和责任,默默地朝前走,用青春无悔地追求着正义、闪耀着检徽。  



THE END

 文|蔡甸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