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成立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 公诉案件十日内审结

武汉检察

成立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

         “公诉部共收案158件,其中‘轻刑组’分案124件,普通组34件”,自轻微刑事案件办案组成立以来,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公诉部负责人陈冬一直密切关注运行情况,“从第一个月的数据统计来看,近八成案件划入‘轻刑组’,繁简分流成效达到预期”。

      轻微刑事案件,是指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刑事案件。在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数量庞大,但审查难度较小,能够实现模式化快速办理。


      “江汉区作为武汉市最繁华的中心城区,外来人口较多,刑事案件发案量始终居于高位。以2017年为例,江汉区院公诉部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983件,其中危险驾驶、盗窃、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交通肇事等类型占大多数,而这些案件大多属于轻微刑事案件”,谈起成立‘轻刑组’的初衷,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彭尧表示,“与之对应,公诉部目前只有9位员额检察官,年均办案数在200件以上,案多人少的矛盾日渐突出”。因此,对公诉案件进行“轻刑”与“普通”的区分,“以20%的人力办理轻刑案件”,以更多时间精力专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是江汉区检察院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案效率的迫切需要。


      轻刑快办!本着这一理念,2018年4月23日,三个专门负责轻微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的办案组正式启动工作。每个组由一名资深员额检察官、一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助理和一名文员组成,集中优势资源打造专业化队伍,确保新办案模式顺利推进。

10类案件纳入轻刑案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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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以来,江汉区院紧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义,探索形成了速裁案件“受理、分流、移送三优先,步骤、文书、庭审三简化,程序提起、社会调查两前置”的办案模式。

公诉部负责人 陈冬

但在实践中,没有进行‘轻刑组’划分前,速裁案件是与疑难案件一样随机轮案的。如果检察官因办理一起复杂案件牵扯过多精力,那该时段的速裁案件就会因此搁置,无法第一时间快速审查、移送,也就失去了该程序的优势。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该院公诉部经过周密调研与科学分析,于2018年4月初完成了《轻微刑事案件分组工作方案》,明确将危险驾驶、非法捕捞水产品、容留他人吸毒、简单的盗窃、抢夺、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已赔偿谅解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十类案件纳入“轻刑组”受理范围,不再随机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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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京华办案组


公诉部负责人 陈冬

这个划分是依据江汉区院2016、2017年受理案件量及判决情况统计而作出的。符合受案标准的案件法定刑皆在3年有期徒刑以下,每年有1400件左右,由三个‘轻刑组’分担,每组近5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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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便于案管部门准确快速分案和“轻刑组”履行职责,该方案对上述十种罪名的具体标准和例外情形也进行了详细规定:如盗窃和抢夺要求“涉案金额5万元以下,涉案人数3人以内、作案次数5次以内”,故意伤害要求“轻伤、已赔偿并谅解”等,而符合“犯罪嫌疑人属于盲、聋、哑、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等情形的,则一律不分入“轻刑组”。

案管部负责人 尹国传

明确划定范围后,‘三优先’更加有据可依。对于轻刑案件,案管部门能在受案2个工作日内即完成案卷扫描、登记,并送达至承办人手中。

苏京华办案组

轻刑案件受案5日内可转出


     4月23日,“转型”为轻刑组一员后,武汉市劳动模范、公诉部员额检察官林晓红直言“肩上的职责更重”,“轻刑案件相对简单,但案件量大,如何在类似‘流水线作业’的状况下保障高效、质优,对我既是挑战也是检验”。


      几天后,林晓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依例首先审查案件类别。该案中,嫌疑人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看似属于轻刑案件;但经细致审查,她发现嫌疑人存在逃逸情节,法定刑可能突破三年。“因此,我们立即提出转组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该案转移至普通组重新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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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方案,“轻刑组”发现案件分组存在不符标准、嫌疑人不再认罪、公安移送罪名有误等情况,可于5个工作日内申请转出;其他承办人发现案件属于轻刑类,也可于5日内申请变更承办人,经分管检察长批准,转移至轻刑组。“保持案件可在轻刑组与普通组之间灵活互转,是一线承办人的普遍心声,也是确保方案可行性与科学性的重要决定”,陈冬说。


      为保障“轻刑组”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公诉部门还将按月对三个组的办案情况进行统计与质量评查,重点公示受案数、审结数、速裁适用率、量刑建议适用率及采纳率。“方案明确规定,轻刑组量刑建议提出率应达到100%、尽量提确定量刑,采纳率应达95%,通过定期公示,我们能及时发现并补正方案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彭尧副检察长介绍道,“力争达到办案效率、效果与安全的三统一”。

林晓红办案组

轻刑案件10日内审查完毕


      轻刑案件如何实现快办?轻刑组员额检察官付智峰结合张某盗窃案进行说明:阅卷完毕后,制作涵盖张某身份信息、作案基本事实、罪名、适用程序及量刑建议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到看守所提审时,审查张某的认罪态度并询问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张某认可并签署具结书后,讯问笔录主要围绕程序相关问题, “基本一刻钟就完成了”;制作审查报告使用表格化模板,按照文书简化原则省略证据摘录与证据分析,又节省了不少时间。“仅6个工作日就对张某盗窃一案审查完毕,开庭时运用远程视频提审,足不出院用了不到5分钟就完成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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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上,轻刑组受理案件应尽可能适用速裁程序,进行文书制作及告知、讯问,并于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结”,陈冬进一步解释道,“简化文书制作、审查程序及开庭过程,才能发挥‘轻刑组’短、平、快的优势,真正达到节约司法成本的效果。”


      结合“轻刑组”受案特点,《方案》进一步对其中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盗窃、非法捕捞水产品、交通肇事、抢夺六类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的情况进行明确。以盗窃为例,如果嫌疑人符合‘初犯’,‘数额较少、因病所迫、案发前主动退赃、盗窃亲友财物任一情节’,‘全部退赃并获谅解’三个条件,承办人将优先考虑对其作不起诉处理。“符合《方案》所列条件的危险驾驶、故意伤害及盗窃罪,由检察官建议、检察长批准即可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其他三类则需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由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陈冬表示,轻刑案件中存在大量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赔偿并获谅解的情形,“对于这类社会危害性低的案件,我院鼓励承办人进行相对不起诉,将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刑事政策落到实处”。

付志峰办案组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彭尧

成立‘轻刑组’是对我院繁简分流刑事诉讼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轻刑快办,多方受益。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从快打击犯罪。其他检察官将更专注于对疑难案件精益求精,并结合江汉区情将更多精力放在扫黑除恶、长江生态保护及惩治金融、现代物流、信息中介和商贸领域经济犯罪中。


1033期

文字:付静宜 朱凛睿

排版:朱凛睿

编审:花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