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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储存危化品,丹灶一企业被罚7.5万元!| 安全在行动
日前,丹灶镇应急管理办执法人员到丹灶镇南海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银海大道14号之二(广东赢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一)第一车间(住所申报)的佛山市某金属包装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8570千克)储存在专用仓库。对此,执法人员对佛山某材料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被立案处罚7.5万元。
温馨提示
1.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处5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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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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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8
来源:丹灶镇应急管理办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陆嘉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