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徐玉玉案”一审宣判:主犯无期徒刑!
相信大家都还记得,去年8月,山东的“准大学生”徐玉玉还没来得及踏入大学校门,便遭遇了电信诈骗,心脏骤停、猝然离世……2017年7月19日上午9时,山东省临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
7月19日上午,“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在临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六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徐玉玉死亡始末
2016年8月18日,徐玉玉拿到了南京邮电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她的父母通知了许多亲戚朋友,饭桌上,一大家子纷纷举杯庆祝徐玉玉考上大学,但谁都没想到,聚会结束的第二天,一通电话竟要了徐玉玉的命……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8月19日,徐玉玉接到了一通自称是教育部门的来电,对方声称有一笔2680元的助学金要发放给她。按照对方要求,徐玉玉将父母东拼西凑来的9900元学费打入了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
学费汇出之后,对方音讯全无,徐玉玉觉得事情不对劲,回到家中,跟母亲一聊,她意识到可能被骗了。
当晚,徐玉玉报警被诈骗,在做笔录后回家的途中,徐连彬发现伤心过度的女儿歪倒在车上。十几分钟后,医院的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开始为徐玉玉做心肺复苏。但徐玉玉再也没有醒来,而且心脏也处于慢慢衰竭的状态。
8月21日,18岁的徐玉玉经抢救无效离世。
△徐玉玉
犯罪嫌疑人落网
徐玉玉死亡后,该案迅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公安部立即组织山东、福建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经查明,此案为犯罪嫌疑人陈文辉、郑金锋、陈福地、熊超、郑贤聪、黄进春等人所为。
8月26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8月28日,徐玉玉被骗猝死案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9月25日,陈文辉等7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受理案件后,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专案组人员通过阅卷、讯问,依法对案件事实、证据、定性进行审查。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j0021m5s0xt&width=500&height=375&auto=0
△徐玉玉案骗局细节:黑客出卖信息 骗子按剧本分工作案(内含徐玉玉生前报警电话录音)
2017年2月28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经山东省临沂市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4月17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就“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
6月27日,该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7名被告人一审均认罪悔罪 还骗取多地考生钱款
2017年6月27日,该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金额共计56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余次,并造成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学生徐玉玉死亡。
被告人陈文辉供述,2016年6月至8月,他们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从另案处理的杜天禹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10万余条,并使用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活动,其中就包括徐玉玉的个人信息,通过海量拨打电话,找到了徐玉玉,之后冒充教育局、财政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生助学金为名,骗取了徐玉玉学费共计9900元。除徐玉玉外,这7名被告人还骗取了山东、福建等地多名高考生的钱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文辉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辩论结束后,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
徐玉玉死因成庭审焦点 专家:与诈骗存因果关系
该案一审中,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诉讼各方的焦点是被告人的诈骗行为与徐玉玉的死亡是否有因果关系。公诉机关出示的徐玉玉死亡原因分析意见书证实,徐玉玉系被诈骗后出现忧伤、焦虑、情绪压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况下发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复苏后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而辩护人则认为,现有证据不能确定徐玉玉的死亡与被告人的诈骗行为有因果关系,即便有因果关系,徐玉玉的死亡也是多因一果,不能将责任全部算在被告人身上。
临沂市公安局法医和两名法医学专家就徐玉玉死亡原因出庭结合徐玉玉被骗前身体状况,被骗后的异常情绪及医院的抢救病历等综合分析,认为徐玉玉死于心源性猝死,与徐玉玉被诈骗之间有因果关系。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
2017年7月14日,临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定于7月19日9时在临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
官方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 致他人身亡等从重处罚
资料图。新华社记者 宋为伟 摄
一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曝光引发社会关注,中国官方也出重拳打击犯罪。
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通告要求,凡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通告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非同名账户转账的,资金24小时后到账。
通告要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泄露、买卖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互联网上发布的贩卖信息、软件、木马病毒等要及时监控、封堵、删除,对相关网站和网络账号要依法关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2016年12月6日,公安部会同银监会制定出台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2016年12月20日,公安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研究出台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酌情从重处罚”的10种情形。
网评:惟愿“徐玉玉式悲剧”不再发生
(人民网)
我们生活在大数据的时代。以前,一个保险柜,一个密码锁,或许就能锁住隐私,不让其外泄。而今,几乎所有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数据化,一旦联网,随时可能被他人窥探。下个软件,位置信息就暴露了;叫个外卖,家庭地址就被他人掌握了;刷会网购,再打开网页,广告栏里一定有相关商品推荐……万物互联的特性,物皆有灵的品格,不仅让个人过去的信息存在泄漏的风险,对未来状态和行为的预测也有可能被他人掌握。因此,个人信息安全,不再是某个节点的事,而应是一个全时空链的防线。
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不是一个人的战斗。正如有人所言,在个人信息安全这个系统工程里,任何一个环节“掉链子”,任何一个协同部门“慢半拍”,都会让整个协同机制的作用“打折扣”。身处大数据时代,除了不断以协同作战实现全链条防护,升级我们的“杀毒软件”,别无他法。惟愿“徐玉玉式悲剧”不再发生。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综合检察日报、央视新闻、人民网等
编辑:董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