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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吐槽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邯郸警方回应了,但这几个问题必须要问!

2017-08-21 中国新闻网


“说,你犯什么事儿进来的?”

“挑…挑食…” 


来源:微观涉县


这两天,河北邯郸涉县一男子因为发帖吐槽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涉县公安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的理由行政拘留,引发了网友热议。


虽然,邯郸警方20日在微博回应称:涉县公安局原处罚决定已撤销,当事民警已被追责。但关于“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这件事的舆论并未停止,还有几个问题,我们也有必要追问:


1、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难吃被拘冤不冤?


饭菜是否难吃,价格是否高,其实每一个都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而医院食堂面对消费者的“挑剔”,不是从自身去查找原因,而是认为消费者“找事”?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而此时作为警方就因此定性虚构事实,其依据何在,难道食客还不能评价饭菜味道的好坏,价格的高低?


对此,华声在线也从法律方面对此进行分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有关“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列举里,也并没有对消费者评价商品的限制要求,更何况该消费者的发帖也没有致使医院工作不能正常进行。不知该网民扰乱了谁的秩序?以笔者看,要说其发帖真带来了什么影响的话,那也是医院食堂食客的减少,营业收入的下降。可这些能责怪发帖者吗?


所以这个网友到底冤不冤?


咱们从警方最新回应来看,“涉县公安局原处罚决定已撤销,当事民警已被追责”,警方也是承认这名网友冤枉了。


2、警方作出回应,但又为啥秒删?


8月20日晚,邯郸警方在微博对此事作出回应:


“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经媒体报道后,邯郸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政府法制办、律师顾问团和市局法制支队组成工作组,连夜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复查。
        

经查,发帖人张某某曾参与经营县医院旧址食堂。新医院搬迁后,因未中标新食堂经营权而心有不满,遂于酒后通过网络发布了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信息。市公安局工作组复查后认为,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责成涉县公安局依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19条第1项,撤销对当事人张某某做出的处罚决定,对派出所所长停止执行职务,对办案民警调离执法岗位,责令派出所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同时,要求涉县公安局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大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原本以为事件可以就此告一段落,但是,有细心的网友发现,在这则回应之前,警方曾“秒删”了一个版本的回应。


图片来源:网友@一语成说


这两者的差别在哪呢,“最终版”比“原始版”少了一段字。


原始版:经查,发帖人张某某曾参与经营县医院旧址食堂。新医院搬迁后,因未中标新食堂经营权而心有不满,遂于酒后通过网络发布了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信息,其声称“新医院饭菜质量差、价格虚高”等内容被大量阅读转载,造成了一定社会负面影响。涉县公安局在办案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张某某反应的就餐问题是发生在其本人两次住院期间的事情,其后果尚未达到给予行政处罚的程度。据此,市公安局认为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


最终版:经查,发帖人张某某曾参与经营县医院旧址食堂。新医院搬迁后,因未中标新食堂经营权而心有不满,遂于酒后通过网络发布了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信息。市公安局工作组复查后认为,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


警方为何在发布回应后“秒删”,换上了新版本,这个问题我们不得而知,但显而易见,这个操作引起了网友新的质疑:为啥“秒删”?



警方既然选择回应,那就应该给出最权威的解释,这种“秒删”操作未免有些不够专业。


3、我们到底有没有给“差评”的权利?


从这件事来讲,食客对饭菜的评价就好比现在的电商平台上客户对商家的评价,难道给商家差评就是虚构事实,更或是扰乱秩序? 虽然该网民是在贴吧里发帖,其带有广而告之的普遍性,但电商平台客户对商家的评价又何尝不是如此?


把这个话题延展到其他领域,我们不禁要问:遇到不爽事,老百姓有没有给“差评”的权利?碰到纠纷,老百姓到哪鸣不平?能不能多给老百姓一些反映实情的空间?


其实,很多时候,给“差评”是我们保障权利的一种方式。


4、如何让这样的错误不再重复?


如果说,吐槽县医院食堂太难吃就被拘留是个段子的话,那么这重“笑话”未免太沉重。


一次“错误”处罚引起的“不良反应”是显而易见的,已经有很多网友开始质疑,“我们连给差评的权利都没有吗?”


而今正大力推进法治建设,遇事讲法,办事依法,可以说是人人皆知,作为公安机关不仅应严格执法,更应依法执法,事事讲法律依据,处处以法律为准绳。难道还没从近年各地纠正的冤假错案中吸取教训?


希望相关部门再遇到类似事件时,可以在尊重事实、遵循法律的基础上,能够给出一个经得起时间检验,能让公众信服的调查处理结果,避免这样的错误再次上演。


人民网评:给老百姓多一些反映实情的空间

 秦宁


8月19日,河北邯郸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表示,对“网民发帖称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留”一事,邯郸市局法制部门已责令涉县公安局进行重新审核。此前,张某在百度涉县贴吧、搜狐、微信群等传播以“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还是人民的医院吗?”为标题的帖子,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因上网吐槽医院食堂价高难吃,竟招致行政拘留,引发网友纷纷吐槽:“这也拘留?人家不过是吐槽了一下而已啊?!”更让人担忧的是,此举制造出了寒蝉效应,就有网友说:“我以后都不敢发帖说学校食堂难吃了”……


好在涉县公安局已被责令重新审核,真相正在路上,该如何还原事实,我们不妨多点耐心,把真相交给时间。


与此同时,还需共同探讨一个话题:遇到不爽事,老百姓有没有给“差评”的权利?碰到纠纷,老百姓到哪鸣不平?能不能多给老百姓一些反映实情的空间?


“羊羹虽美,众口难调”。再高明的大厨,也不可能烹制出让所有人满意的菜肴。张某认为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不管是道实情还是发牢骚,都无可厚非。如果言之有理、持之有据,张某不仅应免于被行拘的“待遇”,涉事医院更应该察纳雅言,感谢张某直抒胸臆,积极提意见。


相较之下,一些懂得经营之道的企业,最善于倾听意见,专门辟出意见簿欢迎顾客提意见,甚至不乏有奖征集意见。医院食堂与社会企业虽有所不同,但同样有责任倾听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而不是一听见不同意见就暴跳如雷,乃至诉诸公堂。


多开些老百姓可以尽情吐槽的平台,群众的怨气就更容易消解,社会难题大多都是由悬而未决的小问题演变而来,良性互动可以纾解他们心中的烦与怨,就能降低不良社会性事件的热度,减少情绪性事件的发生。


张某吐槽的场合,分别是百度涉县贴吧、搜狐和微信群。这几个平台都是较为开放的舆论“广场”,很容易为人所知,特别是为涉事单位以及监管部门所查见。正所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无论什么机构,都不妨把网络当成草野,从中感知网友情感、把握民意走向,从而改进自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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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 综合人民网(秦宁)、华声在线(隔山)、微博等

编辑: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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