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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6




5月24日,一篇名为“王某雅小朋友之死”的文章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来源:网页截图


文中提到,女童小雅的母亲杨美芹以女儿患癌为由,通过多种网络渠道筹集了数目不详、但至少数万元的网友善款。然而今年3月,有公益组织发现,杨美芹将善款提现后,却并没有给女儿治病。


4月初,杨美芹谎称女儿已经死亡,被公益组织戳穿。河南省太康县警方当时表示,孩子已经在镇卫生院接受简单治疗。5月4日,女童因病身亡。


关于小雅的离世,有几个问题需要讨论清楚。


女童患的是什么病?好治疗吗?


小雅患上的病叫做视网膜母细胞瘤,是儿童最常见的眼部恶性肿瘤,每15000个新生儿中会有1个罹患视网膜母细胞瘤,平均发病年龄在2岁左右。


它一种先天性的肿瘤,早期表现视力下降,瞳孔发白。


若早期发现并及时治疗可大大减少死亡风险,死亡率约在10%以下。

来源:网页截图


红星新闻披露的一张诊断证明显示,根据B超与磁共振检查结果,2017年11月9日,雅的癌肿仍然还局限在双眼内,并未转移到眼球之外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女童从患病到离世都经历了什么?


河南太康县的小雅事件,此前曾被媒体多次报道过。


小雅2015年出生在河南省太康县张集乡温良村,2017年9月,两岁半的小雅因高烧不断被送往当地医院接受检查,后经诊断患有双侧视网膜母细胞瘤。此后,家属通过视频直播、水滴筹等方式,向社会各界求助并筹款。


然而今年3月,有公益组织发现,杨美芹将善款提现后,却并没有给女儿治病。在爱心人士的上门督促下,杨美芹才带着小雅上北京求医。但就在医院,杨美芹不顾爱心人士的劝阻,把女儿带走。


今年4月初,当小雅被母亲杨美芹宣布死亡时,一个位于上海的公益组织就跟太康县政府部门取得了联系,获准后立刻派人前往太康县张集镇,一直参与对小雅的救助。


5月24日,当地民政部门向北青报记者确认小雅去世的消息,她在5月4日那天离世。


4月13日,小雅躺在太康县张集镇卫生院的病房里。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4月18日,小雅曾经的主治医师、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眼科一门诊的医生告诉红星新闻,“当时小雅只是在一附院门诊做了一个检查,在专家会诊后我们建议进一步住院治疗,但家属没有采纳。”


4月19日,一位曾参与过小雅治疗的医生说,小雅这种病并不像家人想象的那样凶险,“只要按照正规途径治疗,存活下来的可能还是很大的。”


但当时,小雅的家人多次向红星新闻记者强调,他们已经决定,不会再去别的地方给小雅治病了。


5月24日晚上,这个公益组织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小雅去世的时间实际是5月4号,比小雅母亲宣布的死亡时间推后了约一个月。


对于此前媒体报道和爱心人士讲述的,杨美芹多次反常地拒绝公益组织帮助、甚至阻挠小雅去医院的说法,这位公益组织负责人表示,杨美芹在北京的医院突然带着孩子消失这个核心事实属实。


小雅母亲杨美芹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否认“拖延治疗”的说法,她说小雅当时已是癌症晚期,医生建议保守治疗,才带着孩子回了家。小雅的爷爷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是医生说希望不大,自己舍不得孙女再受苦,所以才选择保守治疗。


募捐收到多少钱?善款专款专用了吗?


小雅去世后,有志愿者质疑善款的用途,认为小雅母亲前后通过各种渠道筹到的款项,并未全部用于小雅治疗。有人指出,家属应将未用完的钱款退回。


北青报记者从当地民政部门了解到,4月中旬,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曾陪同小雅母亲杨美芹及家人先后到太康县、郑州市等医院就诊,但家属向医生了解情况后,决定回老家保守治疗。随后,杨美芹带小雅回到张集乡卫生院接受保守治疗,并被免除相关医疗费用。


5月24日,小雅的爷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小雅自2017年农历十月患病后,家属通过水滴筹发起两次网络筹款,筹款金额共计3.8万余元,而非网传的“15万元”,筹款都用在为小雅治病上,但小雅仍于今年5月4日不治去世;目前善款剩余1000余元,“准备交给政府”


水滴筹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小雅母亲杨美芹以个人名义在网上发起有效筹款2次,筹集到3万余元,并称事件引发热议后一直在配合当地公安局接受调查,“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是,筹来的款大部分都用在孩子的治疗上了。


25日凌晨,水滴筹通过微博账号发布声明,称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针对网络质疑的“将小雅的救命钱挪给孙子治疗唇腭裂”,小雅爷爷称,家属通过申请嫣然天使基金,在去年4月带孙子飞飞(化名)前往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进行手术,相关费用由嫣然天使基金项目和医院方支付,“这是在孙女生病之前,时间都对不上,根本不可能挪用网友捐款。”


北京嫣然天使儿童医院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飞飞家属的确是通过申请嫣然天使基金,于去年4月27日在该院进行了免费手术,去年5月即出院。家属只需要承担往返交通费用和住宿费用。


但记者发现,杨美芹的微信朋友圈显示,她在去年12月还发过一组北京的医院的照片,杨美芹本人在这条朋友圈底下回复:这是“北京给儿子看病的地方”。



对于目前女童爷爷与母亲关于治疗时间描述出现的偏差,及为儿子看病承担的交通住宿费用是否出自女童善款,暂时无法求证。


女童父母涉嫌犯罪吗?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 警方:不构成刑事案件


此前,当地公安局对家属是否诈捐展开调查。太康县警方5月24日在接受北青报采访时明确表示,经过他们调查,这一事件不构成刑事案件,目前家属还未透露筹款金额和剩余资金,并拒绝退还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d06648f2bfl&width=500&height=375&auto=0来源:北京青年报


太康县警方称:


对于家属所接触的款项正常开支之外的部分,他们正在极力劝说,希望家属返还。至于剩了多少钱,由于家属不配合,所以警方也不清楚。目前,乡、村两级干部和公安民警都在做家属的工作。


  • 律师:法律禁止个人筹款,无强制返还手段


这个事件中的善款,是由杨美芹以个人名义筹得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慈善法施行于去年9月1号,正是杨美芹发起募捐的一个多月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解释,这就意味着个人可以通过公益组织求助,但个人不能公开募捐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建议,要想彻底算清善款的细账、弄清小雅的病情,将诈捐“罗生门”破解,捐过善款的网友可以以违约为由,对杨美芹提起民事诉讼。


岳屾山认为,如果小雅的家属主动放弃治疗,则涉嫌遗弃罪。遗弃罪是有抚养义务和能力,但是对被抚养人拒不抚养。这其中就包括在被抚养人患病的时候不给予有效的治疗,这也有可能构成遗弃罪。


目前对于公募的善款,如果没使用完,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给相应的或类似的项目使用。这是有法律规定的。但是对于私人募款,确实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


目前,真相到底如何正在逐步地明了当中,但遗憾的是,这个年仅三岁的小女孩,已经离开了她短暂停留过的这个世界。希望真相可以尽早水落石出,给逝去的孩子、她的家人以及社会上持续关心的人们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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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综合自北京青年报(记者:张香梅 孔令晗)、红星新闻(记者:王剑强 段睿超)、中国之声纵横新闻(记者:崔天奇)、水滴筹新浪微博、国家卫健委权威项目百科名医网等

编辑:赵一凡

责编:杨维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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