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网衡东发布消息,9月12日晚19点40分左右,一辆车牌为湘D133ZY的红色路虎SUV车闯入衡东县洣水镇滨江广场休闲人群。目前,据初步统计,共撞伤、砍伤人员43人,死亡3人。
事件发生后,衡东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抢救伤员,进行现场处置,肇事司机已被控制。
据目击者介绍,当时广场上很多群众正在散步或跳广场舞,一辆红色SUV突然冲向人群,造成恐慌。
现场视频显示,十多名群众倒在广场上,能听到救护车和警车声,SUV前脸已被撞坏。
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肇事司机阳赞云,1964年出生,衡东甘溪镇人,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判刑。
北京青年报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阳赞云,男,1964年2月6日出生于湖南省衡东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住址地:衡东县。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2年10月被湖南省衡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1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因犯寻衅滋事罪,于2005年10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零三天;因犯失火罪,于2006年5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因犯敲诈勒索罪,于2009年8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4年5月25日刑满释放。2018年1月,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据(2017)湘0424刑初363号判决书显示,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8月31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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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澎湃、北京青年报(记者 孔令晗 郭琳琳 实习生 戴幼卿 李卓雅)
编辑:姬丽华、杨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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