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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陕西米脂砍杀9名学生的凶手伏法


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9月27日)上午9点9分,“米脂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被执行死刑,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资料图:7月10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


事件背景:


2018年4月27日,18时10分许,在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校门外巷道发生一起伤害案件,一名男子持匕首行凶,最终致9名学生死。


2018年3月底至4月初,赵泽伟先后在网上购买刀具五把,预谋作案。因未找寻到同学,赵泽伟将报复目标转为米脂三中在读学生。


4月27日17时许,被告人赵泽伟携带事先准备好的三把刀具,行至米脂县北门洞附近等候米脂三中学生放学。


18时14分,米脂县第三中学学生放学后涌入北门洞东侧的城隍庙巷,被告人赵泽伟掏出事先准备的匕首,迎面冲入学生人流中,自西向东对途经的学生进行疯狂捅刺,致豆某某等9人死亡;姬某某等4人重伤;姜某某等七人轻伤;刘某在避险中致脚右足骨折为轻微伤。赵泽伟被闻讯赶来的三中教师、保安、学生制服,并移交出警公安人员。


7月10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泽伟因工作、生活不顺而心生怨恨,自认为系米脂县第三中学就读初中时受同学嘲笑致其心理受挫所致,遂对初中同学产生报复泄愤恶念。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泽伟犯罪动机卑劣、犯罪目标明确,杀人手段特别凶残,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以被告人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泽伟当庭表示上诉。



编辑:孙悦

责编:赵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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