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弱谁有理?
作者:付强
大伯骑电动车逆行撞上奔驰车,面对四万多元的赔偿,诉苦说自己家境一般,想让对方负全责。
没想到,就在奔驰车主同意后,大家都以为“我弱我有理”剧情即将再现时,交警却“不近人情”地说了一句话,立刻赢得网友一片怒赞!
这是怎么回事?
大伯骑车逆行撞奔驰求同情
车主:责任我担,交警:不行!
据媒体报道,几天前,浙江义乌发生一起电动车汽车相撞事故,一位50多岁的大伯骑电动车逆行,撞上了迎面正常行驶的奔驰车。
经检验,奔驰车右前大灯破碎、保险杠凹陷,损失较为严重,车损估价约4万元。
见赔偿如此高昂,大伯顿时慌了,赶紧向交警“求情”:我家境一般,能不能把责任认定给奔驰车?
出于保险理赔考虑,奔驰车主也表示接受,愿意承担责任。
就在网友以为,事情就要朝着“同情心获胜”的方向发展时,交警的拒绝让他们瞬间放心:
黑是黑,白是白
错了就要积极面对
我们也要对保险公司负责!
这一回应被网友一致点赞:
来源:新浪微博
最终,交警认定大伯逆向行驶引发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4万多元费用全部由其承担。
电动车违法违规乱象频出
“弱势群体”身份成脱责依仗
有观点认为,网友一边倒支持交警做法,源于一直以来对电动车“我弱我有理”现象的不满。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行人、电动车还是机动车,都是平等的交通参与者,发生事故,理应按照客观事实区分和认定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守法违法之别,而无“弱者”“强者”之分,否则就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
资料图:街边停放的电动车。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然而有观点认为,相对于机动车,电动车因为“肉包铁”的特点,常被划归为“弱势群体”。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非机动车与行人划为一类,给予相对于机动车更具有倾斜性的保护,其背后的考虑,就是这种危险与安全的不对称。
生活中,一些电动车骑行者却误解了法律的这种照顾,将其视为自己的“优越感”;横冲直撞、危险驾驶不说,发生事故后还想借此为自己脱责。
电动车抢占机动车道等违法行驶行为屡见不鲜。中新网发
今年3月,浙江金华,一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汽车,女驾驶员受伤。
经认定,电动车闯红灯负事故全责,驾驶员却坚决不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还多次“委屈”地说:我是骑电动车的,还受了伤,应该得到更多关怀和相应赔偿。
今年5月,湖南湘潭县,一女子骑摩托车闯灯后与轿车相撞,被认定全责后耍起无赖,“我是骑摩托的,他开车就得赔我!”
去年9月,四川成都,因电动车违法载人被交警拦下后,涉事女子不仅不接受处罚,反而扑向民警,对着民警的左小腿连咬两口。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频道
网友:交警秉公执法有目共睹
望“和稀泥”现象彻底杜绝
这些刁蛮、耍赖并不会妨碍交警秉公执法,还因此诞生了不少“教科书级”回怼:
今年4月,一男子骑电动车闯灯后与机动车相撞,不服交警判决,反而抛出一连串问题质问交警,没想到却遭实力反击:
来源:金华公安微信公号
整体而言,交警依法办事有目共睹。但与此同时也有网友反映,在一些交通事故的处理中,某些交警“和稀泥”现象仍然存在。
来源:新浪微博
来源:澎湃新闻
且不论网友所述是否完全属实,仅就媒体报道来看,在有些交通事故认定中,的确出现过“情理胜过法理”的情况;某些交警从“息事宁人”的角度出发,要求无责的机动车一方也承担一定赔偿。
也正因此,有网友呼吁,支持不和稀泥执法,法外可以有人情,法内都要按规矩。
来源:新浪微博截图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中国新闻网,综合FM93交通之声(ID:hifm93)、浙江在线、东方网、金华公安(ID:jhga110)等
编辑:姬俐华
责编:何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