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国家卫健委通报10日31省份确诊病例,除13例武汉病例和10例境外输入病例外,全国只有1例新增确诊病例。
这个病例来自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为当地第三例确诊病例。根据当地疾控中心通报,基本确定该病例与该地区前期确诊病例存在流行病学关联。而此前当地两名确诊病例,分别于2月16日和2月19日治愈出院。根据11日国家卫健委通报,3月1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4例。其中,湖北新增确诊病例13例(武汉13例),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0例(北京6例,上海2例,山东1例,甘肃1例)。根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疾控中心同日通报,3月10日0时至24时,大兴安岭地区新增确诊病例1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例,其中治愈出院2例。根据当地疾控中心通报,该病例为54岁的女性,居住地为加格达奇区建林小区(小区在之前实行封闭管理基础上,对居住单元楼实行全封闭管理并进行消毒)。同时,这名病例的2月23日-3月10日的活动轨迹也被披露。她曾在2月27日陪同丈夫在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乘坐救护车陪同丈夫到另一家医院住院治疗。在此前后,曾多次在超市、果蔬店、药店等场所出现。
这名病例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月23日上午,步行到阳光菜果店、吉利菜果店、贵和仓买购买菜果、日用品(具体时间不详)。14:00时许步行到和盛隆超市购物,14:30时许步行回家。
2月24日至26日,居家未出门。
2月27日,11:30时许步行到和盛隆超市购物,13:00时许步行回家。17:00时许陪同丈夫步行到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8:00时许到地区人民医院食堂购买馄饨,在CT室走廊里就餐。20:00时许乘坐救护车陪同丈夫到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2:00时许到地区第二人民医院对面的广益超市、祥康超市购买日用品。
2月28日,8:00时许从地区第二人民医院步行回家。
2月29日,13:00时许步行到阳光小区泰华药店购买药品。
3月1日,10:00时许步行到佳旺市场购买蔬菜。
3月2日,20:00时许乘坐其子私家车到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4:00时许入住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3月3日,13:00时许步行到永盛食杂店、连客轩商店购物。
3月10日,患者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基本确定该病例与该区前期确诊病例存在流行病学关联。其密切接触者均已集中隔离,经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注:患者在出行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所接触相关人员均佩戴口罩。
根据黑龙江日报客户端报道,大兴安岭地区此前确诊的两例患者,分别于2月16日和2月19日治愈出院。
该地区首例确诊患者马女士,系从武汉返回人员,1月29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收入大兴安岭地区人民医院隔离病房治疗。2月19日上午,经专家联合会诊,马女士符合出院标准。
2月19日,大兴安岭地区首例确诊新冠肺炎患者马女士出院。图片来源:黑龙江日报客户端 摄影 刘迪
另据黑龙江广播电视台报道,2月16日,56岁的新冠肺炎患者张女士康复出院,她是大兴安岭地区首例治愈出院的输入性新冠肺炎患者。患者张女士是武汉人,1月21日从武汉抵达加格达奇区,于1月30日确诊为新冠肺炎,收入地区人民医院隔离病房进行治疗。经过医护人员18天的全力诊治和精心护理,患者体温恢复正常超过三天,肺部CT炎症明显吸收,2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经地级专家组评估确认治愈,符合出院标准。从2月19日-3月10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无新增确诊病例。根据大兴安岭疾控中心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和健康,与确诊病例有共同出行史及行动轨迹的人员请注意:1、必须主动与当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登记,积极配合所在县(市)、区的排查和管理工作。如隐瞒相关环节,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居家隔离人员要充分执行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如有疑问,请与疾控部门联系,由专业人员负责解答指导。3.积极配合社区及相关部门进行疫情排查,做好自我防护。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4.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仍处在最吃劲、最严峻的关键阶段,更需广大居民的积极支持与配合,请自觉进行居家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大兴安岭地区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值班电话:
呼玛县疾控中心:0457-3513504
漠河市疾控中心:0457-2887278 13504561559
塔河县疾控中心:0457-3663222
加格达奇区疾控中心:0457-2127028 13845799558
松岭区疾控中心:0457-3321574
新林区疾控中心:0457-3181625
呼中区疾控中心:0457-3436404 0457-3430931
来源:中国新闻网(cns2012)综合国家卫健委网站、新晚报、黑龙江日报客户端、黑龙江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