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欺诈罪外,黎智英还被控多项罪名,其中包括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多个罪名。一、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控罪指,黎智英和3间公司于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与壹传媒及前《苹果日报》多名高层包括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杨清奇及其他人,一同串谋刊印、发布、出售、要约出售、分发、展示及复印煽动刊物。案件进展:黎智英等和3间公司不认罪,6名高层的控罪则存档法庭。二、串谋勾结外部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控罪指,黎智英及6名高层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在香港与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印刷有限公司、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案件进展:6名高层已认罪,冀在黎智英审结后求情和判刑,部分将在黎智英案中出庭作供。控罪指,黎智英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与陈梓华、Mark Herman Simon、李宇轩、刘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案件进展:陈梓华、李宇轩,留待黎智英案审结后判刑,暂押后至2023年1月12日再讯;Mark Herman Simon、刘祖迪及其他人被香港警方国安处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