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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天明,判5年、罚4亿!


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24日消息,当日下午,剑南春集团董事长乔天明行贿、私分国有资产案一审宣判。乔天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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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山中院
编辑:赵晓倩
责编: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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