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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不上班也可以领钱的日子又来了哟~

2017-07-13 重庆商报





商小妹扒

本周,山城的气温越来越高~

但是你知道吗

气温热到一定程度

有些工种就不用上班啦!

不仅不用上班,还工资照拿!

你是不是属于“躺着数钱”一族?


记者昨(12)日从重庆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上查到,今年6月有20多个区县达到高温补贴标准,可领取各自相应的补贴,最高的巫山能领65元。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

停止露天作业


国家安监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总于2012年联合下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加强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提出明确要求。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4、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5、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

用人单位不得扣工资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高温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我市高温津贴政策与往年相比无变化

对于高温天气的界定

市人社局表示以气象主管部门

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气温为准

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

达到35℃以上算作高温天气


市安监局表示,根据现行《重庆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3〕166号),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露天工作:


一般高温天气(35℃~37℃)作业

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5元

中度高温天气(37℃~40℃)作业

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0元

强度高温天气(40℃以上)作业

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5元



在重庆市气象局门户网站上查到,按照气象部门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天气算高温天气的标准,6月重庆市除渝北、忠县、梁平、秀山、南川、大足等区县最高温没达到高温标准外,其余地区都能领取到不同程度的高温补贴。


其中以沙坪坝、渝中区、九龙坡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可领10元;北碚区以北碚站资料为准,可领10元;巴南区以巴南站资料为准,可领5元。全市最高出现在巫山,可领65元。



不得以清凉饮料充当高温津贴  


对于以往有单位用清凉饮品冲抵高温津贴的行为,市安监局表示以清凉饮品冲抵高温津贴,不合乎现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值得注意的是,与高温津贴不同,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的福利待遇,人人都“可以有”,关键看公司愿不愿意提供。也就是说,即使室内工作者工作场所温度不到33℃,即使不需要也不会出现高温作业,只要公司愿意,每个人都有可能领到防暑降温费。


此外,防暑降温费既可以采用现金发放的形式,比如计入工资发放,也可以采用发放物品的形式,比如发送凉茶、饮料等。


你达到领高温津贴的标准了吗?

天气炎热,

大家一定要注意防暑降温哟~



编辑:曈酱

来源:工人日报、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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