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民营企业家给克强总理的一封信
前段时间,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案得以沉冤昭雪,对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产生了极大的鼓舞。而今,又一位企业家陷入困局。
北京天圆祥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正和岛岛邻左安一的故事曲折坎坷,让人唏嘘。左安一是幸运的,他曾经的无期徒刑冤案得以昭雪;左安一又是不幸的,他的企业如今再次面临破产,他的人生再次面临生死考验……
无奈之中,他选择在正和岛讲述自己的骄傲与辛酸、失落与渴望。他期待这一次,总理会听见,事情会改变。
作 者:左安一
来 源:正和岛(ID:zhenghedao)
敬爱的克强总理:
您好!
我是民营企业---北京天圆祥泰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左安一。万般无奈,不得不向日理万机的您反映我的遭遇:我曾因人造假案被判无期徒刑。近5年时间的冤案造成我公司近40亿元资产被浩劫一空,并导致我几近家破人亡的悲剧;冤案昭雪后,历经十余年的艰辛努力,终于重新站了起来,如今合法权益再遭侵害,天圆公司再次陷入破产危机。
曾经的冤案遭遇
2002年9月,正当天圆公司在北京的几个房地产项目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时,哈尔滨个别领导为抢走我在北京的天圆广场项目捞政绩,指使哈尔滨市公安局办案人将我先捕后查。
2003年10月,哈尔滨市检察院用办案人制造的假案起诉我犯“诈骗罪”,法院开庭前原始证据的出现令假案败露,第一次起诉被迫撤销。
然而,为了逃避造假案陷害无辜被追究的责任,办案人不惜以错掩错,再次制造假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竟然以“诈骗罪”判处我无期徒刑。
冤案昭雪
我因假案被判无期徒刑的遭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媒体《假案是怎么造出来的》对假案曝光后,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时任黑龙江省委书记宋法棠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依法公正不能冤枉无辜。
遭受了近5年冤狱的生死煎熬,法治的阳光终于照耀在我身上!2007年9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我无罪。然而,这场人造假案造成我在北京的天圆广场项目被抢走,北京CBD元泰国际公寓项目夭折,公司近40亿资产被浩劫一空,我蒙受了倾家荡产的悲剧。
权益恢复
冤案昭雪后,我依法申请恢复因冤案丧失的北京天圆广场项目原有开发权益。
经北京市政府多次开会研究后,于2011年3月依法恢复了天圆广场项目原有权益,并将原天圆广场项目以同样的协议出让方式置换成天圆祥泰项目。
根据北京市政府批复,我公司取得了天圆祥泰项目开发建设所有政府文件,天圆祥泰大厦于2016年10月建成。
合法权益再遭无辜侵害
冤案昭雪后,我历经十年的艰辛努力重新站了起来,然而,2017年7月,天圆祥泰公司在符合法规要求条件下,向北京市规划国土委申请办理天圆大厦房产证相关手续时,却被无辜搁置办理。
2018年1月10日,北京市规土委王玮副主任口头告诉我,因天圆祥泰项目在权益恢复过程中有周永康批示,现在需在原协议方式交纳的11.93亿土地出让金的基础上,按招拍挂的方式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周永康批示怎能成为让我以招拍挂方式补交出让金的理由:
1、从法律上讲,有没有周的批示都应该恢复我因冤案丧失的合法权益:《国家宪法》第41条规定,因司法错案而遭受损失的人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因司法错案而丧失权益的,能够恢复权益原状的,国家应予以恢复。
2、从道理上讲,周永康是在法学专家们为我呼吁信上批示的,周永康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处理冤案的后遗症是其工作职责,我和周永康及其亲属、部下任何人都不认识。
在我近4年的艰辛复权期间,国家信访局两次给北京市政府致函,建议恢复我因冤案丧失的合法权益;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北京市领导写信得到重视;《人民日报》、《中国企业报》等多家媒体对我的遭遇进行报道;黑龙江高级法院还给北京市国土局出具了司法意见函。
这其中虽然有周永康的批示,但周永康批示后,时任北京市国土局魏成林局长告诉我:“你的冤案是哈尔滨司法机关造成的,恢复因冤案丧失的北京天圆广场项目权益必须有哈尔滨或黑龙江司法意见函”。
为此,我历经十多个月去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上访,正义没有缺席!2010年7月,黒龙江省高级法院给北京市国土局出具了《关于恢复对天圆广场项目原有开发权益的司法意见函》。
之后,北京市政府召集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多次开会研究,经北京市政法委、国土局、市政府、市委层层报批后,依法恢复了我因冤案丧失的天圆广场项目原有权益。
当周永康批示导致违规审批的说法被法律和事实澄清了之后,北京市规土委又变换了理由:“你的冤案是哈尔滨造成的,2005年天圆广场项目已被北京市国土局收回了土地使用权,北京市没有义务恢复天圆广场项目原有权益”。
恢复因冤案丧失的权益有法可依:虽然我的冤案是哈尔滨司法机关造成的,但我因冤案丧失的天圆广场项目在北京,基于我国国家赔偿的性质是“国家赔偿”,而不是“机关赔偿”,任何国家机关,只要是国家为实现其“恢复权益原状”责任有需要的,法律上都有实现对受害人财产权益恢复原状的义务和责任。
天圆广场项目是在我蒙冤期间,被哈尔滨香坊区政府抢走后,因未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致使北京市国土局于2005年4月收回。
天圆广场项目的相关权益是在我失去人身自由的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丧失的,这正是我蒙冤的主要内容;依据《民法通则》第107条和《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理应恢复天圆公司对天圆广场项目原有开发建设权益。
按照法规,北京市规土委不予办理项目房产证相关手续,需在一个月时间内出示文件说明不予办理的原因,可北京市规土委至今也没有出示具有法理依据的行政文件。
天圆祥泰大厦房产证被搁置办理已一年多时间,天圆公司正面临无辜破产危机:公司一年白白承担的52亿银行贷款利息近5亿元;因工商登记也被冻结,造成公司业务全面瘫痪;更为严重的是,由于没有房产证办理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已导致我公司无法按期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本息,天圆祥泰大厦正面临被拍卖、我和天圆公司正面临再次无辜破产的悲剧。
如果这样,我就成了冤上加冤的当代窦娥……
我冤案昭雪重新站起来再陷绝境的遭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国17个省级企业商会会长联名发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中国民营经济舆情报告》、《民主与法制》等媒体先后进行了报道;新华社内参动态清样室主任带记者两次采访我及北京市规土委。
让我没想到的是,对于媒体的关注,北京市有关部门利用行政权力对媒体报道进行屏蔽,对于新华社准备上报的内参,北京市有关部门也致函新华社请求不要报道。现在,我已陷入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绝望边缘。
在绝望之中,我不得不起诉北京规土委不依法行政的行为。可至今两个多月过去了,法院依然没有开庭。现在,天圆公司面临的危机是,可能官司还没打完,公司已被拖延破产了。
敬爱的克强总理,我是一个蒙受过无期徒刑冤案的企业主,是党和政府把我从无期徒刑冤狱的生死煎熬中解救出来。可以说,我冤案得昭雪、权益得恢复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被纠正的冤假错案,也是一个纠正的最彻底的案件。
党和政府一直重视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今年,最高法、最高检也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产权保护文件,最高法还平反了张文中案件。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推动依法治国、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决心,让民营企业对党和国家充满了信心。
在此,请允许我在绝望中请求您为我主持公道,请有关部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请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尽快依法为我公司办理房产证等手续,解救天圆公司于无辜的破产边缘。
此致
敬礼!
反映人:左安一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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