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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真相其实是.....

2018-04-07 微福州

这两天

网上出现了一篇热文

标题是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一时之间大家都在热传



点开文章

里面是一个视频

小编就不放了

大意就是一个关于继承财产的事情


视频截图



文章称,一位女子虽然身为独生子女,却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的父母的房子。


真是如此吗?


辟谣!


视频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案例中,主人公父亲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理论上被分成了很多份额。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不然主人公无法顺利100%继承房产。但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完全不是一回事。


辟谣

经查证,中国现行继承法是从198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截至目前,没有出台过任何新的《继承法》。而关于遗嘱问题,具体问题恐怕还是咨询律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为宜,切勿轻信来源不权威的网文。


另外,独生子女的亲属关系简单,办理继承公证的难度小。只要被继承人死亡事实和亲属关系清楚、遗产确实存在, 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很少。


证明独生子女跟父母之间关系且惟一继承人的身份也不是难题,《独生子女证》即可证明 。


我国进行遗产处理,主要分为有争议的继承诉讼和无争议的继承公证。独生子女家庭仅表现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数量较少,在实体法律适用与继承处理程序上并无任何特别之处,独生子女可采用上述两种方式处理遗产继承等事务。如果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中尚有其他法定继承人,且对遗产分割有争议且不可调解的,自然会走上法院诉讼;如果其他法定继承人均先于其死亡,独生子女确定为惟一法定继承人,就可通过非诉渠道的继承公证处理遗产。


这是一起特殊的案例

很多人根本无法遇到

不过如果不避讳的话

生前遗嘱确实有必要

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 END —

来源: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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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整理:微福州贝塔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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