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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慕!武汉这个小区给业主发了10万元!这笔钱你可能也有……

长江日报融媒体 长江日报 2019-05-04

你听过业委会给业主发钱吗?

武汉有个小区

还真有这样的好事!

2018年12月5日,江岸区武华苑小区公示栏贴上了这样一则通知:业主委员会将3年任期内小区公共收益的结余资金,以200元购物卡的形式向小区业主赠送,作为新春贺礼。



业委会拿出10万块收益分给业主

这不是第一次了


武华苑小区居住着486户人家,这意味着,来自业主委员会的特殊礼物总价值约10万元。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武华苑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算高,停车费月租金低至60元,有电梯的居民楼物业服务费为每平方米每月0.92元,没有电梯的居民楼物业服务费仅为每平方米每月0.58元。


业主来领购物卡


1月21日,业主刘先生来到物业办公室,拿到了自家的购物卡。截至22日,有328户居民领取了购物卡。从2005年入住至今,业主委员会发放购物卡是第一次。


准备发放的购物卡


据了解,武华苑公共收益涵盖居民楼电梯间内设置广告位收入,停车收费提成以及武华苑内临时摊位出租费等。在武华苑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内,存放着2016年至2018年每一年的账目公示表,表格已张贴在武华苑的公示栏上。


这10万块收益是怎么算出来的呢?

一起来看看


“武华苑不大,收费项目有限,但是只要有公共收益,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小区的每一次经营活动,业主委员会都会和经营方、物业公司商谈合同,明确公共收益分成。


武华苑业主委员会坦言,业主和物业的矛盾,很大程度上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化解矛盾的办法就是全部公开透明。


业委会这样给居民“发福利”

合规吗?


业委会吴主任介绍,业委会能够赠送购物卡的原因,并没有独特之处,是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武华苑小区


“在第三届业委会成立之初,业委会就决定加强物业监管,强化费用监控,全力为业主争取利益。”吴主任说,3年来,武华苑无论何种经营行为,业委会都会与物业公司、经营方商定,制定公共收益提成,这就为公共收益的获取引来源头活水。


《湖北省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要求:根据业主大会决定或者授权,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和所得收益的管理、分配、使用,并公布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


每年3月31日,武华苑公示栏上就会出现来自业委会的公示,业委会办公室内则有相关收据备查。吴主任表示,3年来的公共收益结余资金,绝大部分已以购物卡的形式发放给业主。


为什么领购物卡

一定要缴清物业费?


此次赠送购物卡要求业主需要缴清物业费,吴主任解释,按照规定,业委会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业委会也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从卫生、安保、绿化、安全管理、综合服务五个维度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定期组织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打分,反映业主需求。


武华苑小区


“只有一碗水端平,小区的矛盾才会切实减少。”吴主任说。



其实像这样给业主们

发放公共收益的

武汉也有先例:

2018年

江岸幸源雅城小区业委会

就给业主发放了4万多的公共收益

每户100元


2015年

汉口晋合金桥世家小区业委会

更是发放了75万



根据最新修订的《物权法》

收钱的虽然是物业

但是物业只是代为管理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

经营所得的70%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服务费

业主大会成立后

经营收益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你家小区发放过

这笔公共收益吗?

一起来聊聊~


长江日报记者姚传龙



出品:长江日报融媒体 编辑:张颖惠 实习生吴文茜

 校对:童永忠

投稿:cjrb02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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