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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价1500万!第四次出狱的“不可能打工”男遭网红公司疯抢……是真病啦!

大蜜蜜 派代网 2020-11-17

摘要: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


4月18日,广西南宁周某某出狱了。

他是谁?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就是偷这种东西,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进看守所的感觉像回家一样。在看守所里面的感觉,比家里面感觉好多了,在家里面一个人很无聊,都没有朋友、女朋友玩,进了里面去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超喜欢在里面。

以上这段话就是出自他口,周某某本名周立齐。


2016年入狱前,周某某在一段采访视频中语出惊人,因为这段话,“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已然成为网络流行语,而他也成为了一位“网红”。


因他的形象跟古巴革命领导人切格瓦拉相近,以及他喜欢偷电瓶车,所以被网友戏称为“窃格瓦拉”。

也正是因为这条在网络蹿红的采访视频,将2020年4月18日出狱的周某某,推到了风口浪尖。



周某某身价高达1500万
30多家网红公司欲与其签约

“我们希望与周某某合作,考虑到周某某不可能打工,想让他做老板,扭转他的思想,当主播完全不需要打工,希望能和他签约。”

周某某万万没想到,在这四年里,外面的世界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如今的互联网大时代,那条“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的视频让他早已经成为了了一个大网红。

于是,准备出狱的他,已经被30多家网红经纪公司争着签约。签约价钱也是高得离谱:有人开出200万,也有人开出300万。

就这个价,还不一定签得到,因为竞争的公司很多。


这些公司,有开着法拉利、玛莎拉蒂等各种豪车来到现场的MCN公司负责人;有来自四川的传媒公司;有某知名直播平台的运营人员。

这些人来这里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抢先和周某某签约。


据周某的亲属透露,早在2016年就有公司在关注周某,最近更有多家公司守在周某某家门口谈合作。

4月18号,上午8点,周某某的亲友刚到,就有陌生男子开着跑车四处打听周某,并找到周某的兄长,说道:“我们留个联系方式,我们希望能够和他签约,200万,价格还可以谈。”

就在昨天,也就是4月20日,传出周某某以1500万与四川一家影视公司成功签约。经证实,该签约未经周某某本人同意,因此不算数。


由于脱离社会太久,周某某并不知道“网红”是什么概念,也不明白“网红”背后存在的利益关系,但是他表示,即使有这样的机会,他也不会签约。

“签了合约就是别人的工人,没有自由了,什么都是别人说了算,签约就相当于给他打工,打工是不可能打的。”

他表示开始觉得家里比监狱好。“想务农,不去城里闯荡了,自己年近不惑,父母亲年纪也大了,希望多陪一陪他们。”周某某说道



周某某为什么值1500万

在这个娱乐至死的时代,流量成了衡量一个人价值的一大标准。

流量即是王——周某某就自带流量。

被关注,就有流量,有流量,就有钱。而赚钱,就是一个公司的生存目标,于是他成为各大网红孵化公司的香饽饽。

在抖音上,一个名为:周某人(周立齐)的账号,已经吸粉179万。实际上,这并不是周某某本人的抖音号,但是周某某的流量价值被验证了。


跟周某某相关的账号,都有将近20万的粉丝。


跟他相关的微博热搜有1.7亿的阅读量,这可比不少明星都要强上许多。


正如网友所说:


直播本来就是要借助流量、创造流量。而周某某从4年前说出那句“名言”的一刻起,就已经半只脚踏入了网红圈。

于是他变成表情包,在各大微信群亮相。他被PS成格瓦拉,他的“金句”像病毒一样传播。印有他头像的衣服、杯子等一系列周边产品都可以在电商平台上买到。

以如今周某某的知名度,在经过公司的精心包装,成为一名直播的“超级网红”不要太简单,肯定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流量和收益,这样的话我们就不难理解这些公司的做法了。

正如以1500万签约周某的影视公司,实际上是周某某哥哥与该公司签约,该公司甚至表示即使周某某本人不跟公司合作,还可以让周某某哥哥借助周某某人气去进行协议上的工作。

而网红公司争抢签约争议性人物,并不是什么偶然现象。

2013年11月,一次抢劫未遂,意外的改变了东北人赵金龙的命运。而赵金龙有着一个更加响亮的名字,“大力哥”。


大力哥因为被捕之后的一段采访意外走红,也因为抢劫未遂的事实被判处了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0元。

2016年,“大力哥”刑满出狱,让赵金龙自己都没想到的是,即将迎接他的,并不是来自社会的排挤,一家经纪公司找到了大力哥,并成功的说服的大力哥成为了一名网络主播。
根据大力哥的经纪人的描述,在大力哥首播的三四天后,平均每天粉丝增长七八万,最高140万的实时人气。
而到今天,大力哥已经成为了一个坐拥2600万粉丝的网红。大力哥与他的经纪公司也赚了个盆满钵满。


2015年,郭美美与红会的爱恨情仇轰动了全国,而后因开设赌场入狱。5年后的今天,刑满释放的郭美美也开启了自己直播带货的生涯。

同样的剧情,5年的时间,又一个“网红”诞生了。
历史总是如此的相似,周某某若与网红公司成功签约,很有可能会是大力哥与郭美美的翻版。



假如周某某真的成了网红

且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周某某假如真的成了网红,又会怎么样?

对于周某某来说,虽然现实中确实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歧视现象,但对一个重返社会的刑满释放人员来说,享有和普通人一样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法律赋予的。

周某某虽然曾经数次犯罪,但既然服刑完毕,他就是自由人,去签约当网红还是回老家种地,都是他的权利,而网红本身就是一种合法的职业。只要文明守法,无可厚非,这也是国家鼓励的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需要。

从利益角度来看,网红公司并没有错,因为周某某已经具备了网红属性,去捧这样一个“准网红”,无疑是有超值回报的。

但那些网红经纪公司为何愿意花高价趋之若鹜?他们是真心关爱一个刑满释放人员为其提供工作机会?还只是馋他的热度?

毕竟网红公司可不是慈善机构,这笔投资是需要回报的。

  • 是把他当做一个搞笑的段子手?
  • 还是宣传他不愿意打工而因盗窃四次入狱的传奇经历?
  • 又或者是一个“浪子回头”的感人故事?
  • 还是利用他的热度去打广告、直播带货(譬如电瓶车)?

网红公司打的什么算盘,是蹭热度捞一把的心态,还是真的力捧周某某,不可知,但当年的犀利哥就是一个教训。

只是,把周某某捧为网红,会给社会传达怎样的观念呢?

  • 只要我火了,就能赚大钱

这样的“网红”,容易给年轻人形成一种错误的观念,只要我特例独行,做一些在常人看来不一样的事情,甚至是违法犯罪也没事。

因为只要我火了,即使违法犯罪了,但在接受完惩罚后,就有金主找我,可以赚大钱,又是一条好汉。一旦这样畸形的社会风气被推崇,受害者将会是我们所有人。

“网红”在某个方面或垂直领域有着独特的优势,不乏有优质的内容产出,受到用户的推崇与肯定,从而积累起强大的粉丝群体,并且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

但周某传达的价值观是绕不开的门槛。四次偷盗入狱经历以及出格言论,并不是值得炫耀和热捧的事情,批评的声音不容忽视。

  • 万物皆能直播,万人皆做网红

周某某是这类人群的特例,出名太容易,也太没水平了。诚然,我们不应带着歧视的有色眼镜去看待周某某。

尽管他自己曾坦言,不想打工,不会做生意,但这不代表他没有长处,讲段子或者各种形式的表演能给大家提供娱乐的素材,也是他回归社会的能力,未尝不可。

但这就会给社会潜移默化灌输“不劳而获”的病态价值观。

守法守规老老实实工作,不少人10年都挣不到100万,而因为负面新闻走红的人,却可以轻松做网红,短时间内获利巨大,那会不会让越来越多的人想着另辟蹊径做网红?

快节奏的网红营销不是不可以,只不过当它加诸一位刑满释放人员,还是该谨慎些。

抛开周某某的事情来反观整个社会,纯粹为了博眼球、赚噱头,只会过度消费人们的三观和这个社会的正能量,以及本该有的善良风俗。

这样的事情令人惊愕,更让我们对整个社会的风气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是触碰了社会道德底线的,我们不应该将他当成“明星”来追捧,要正确价值取向,将道德和法律明确心中界限,分辨社会的美与丑,不为了博眼球引流量而让社会道德滑坡。



写在最后

周某某事件让小编想起一部韩国电影《我是杀人犯》,影片讲述的是:

17年前,韩国发生了一起震惊世人的连环杀人案,凶手过于狡猾躲过了警察的追捕。当过了15年的诉讼期之后,一本名为《我是杀人犯》的自传书问世,作者李斗石自称就是凶手。 在韩国,案件的诉讼有效期为15年。也就是说,15年后如果还没抓到凶手,那么他所犯下的罪行将不再受到法律的制裁。 
由于样貌英俊、谈吐得体,承认是连环杀人犯的李斗石受到大众的高度关注。此后,李斗石在媒体的包装下,开始了一系列的作秀。 比如捐款,向曾经的被害人家属下跪道歉,甚至还跑到警局找当初抓他的警察示威。 总之,李斗石彻底火了。
他的书成了畅销书,连续刷新销量纪录。最重要的是,因为样貌帅气,他成了网红,有了无数的粉丝,一举成为偶像级的人物,年轻人似乎都为自己的偶像是杀人犯而感到无比骄傲。

17年时间,从一个令人唾弃的杀人凶手摇身一变,在媒体的包装下,成了年轻人崇拜的对象,这还真是讽刺。

流量至上,娱乐至死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象。

30多家网红经纪公司,都以为签约周某某这是个“商机”,其实背后潜藏着极大的危机。
 
如果网红经纪公司利用这点噱头放肆热捧“掘金不止”,让周某以“另类”形象走红,如此来实现所谓的商业变现,不仅吃相难看,毫无底线,对公司品牌的打造有百害而无一利,还会加速人们对网红行业“娱乐至死”的质疑和反感。

对商家来说,若为“流量变现”而丧失道德底线,以错误的世界观、价值观为卖点,以此博眼球、引流量,实现所谓的商业变现,是不可能成为一个长期而伟大的品牌。

真正的品牌,赚钱是有底线的。

最后,我们真的希望周某某能够开始新的生活,但真的不愿看到他成为“网红、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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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创自派代网,部分素材来自央视网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留言获取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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