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山西实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制度!太原市10月获奖补资金786.41万元

2017-11-16 郜蓉 太原晚报

太原晚报官微商务合作电话:0351——8222019

太原晚报有奖报料热线电话:0351——8222318


11个地级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好或者变坏,我省将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是扣罚。根据新制定的《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试行)》,11月14日,省环保厅通报了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情况,全省所辖11个地级市,获奖补最多的是大同市,达909.27万元,被扣罚最多的是晋城市,达 1590.94万元。其中,太原市获得奖励资金为 1646.17万元,扣罚资金为859.76万元,最终的奖补资金为786.41万元。为了进一步激励各地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的积极性,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今年我省制订出台了奖惩考核方案,此次为综合考核,主要看 PM10、 PM2.5、 二氧化硫等指标,考核基数为当月全省平均值,并与去年同期值进行比较。对当月监测结果差于考核基数的城市,进行资金扣罚;对于当月监测结果好于考核基数的城市,给予资金奖补。

    

据介绍,省环保厅每月对各市环境空气质量奖惩结果进行核算,并对外通报。年终,省财政厅将依据省环保厅出具的考核结果,汇总情况报告,通过结算统一进行扣缴与奖励。对于这些资金的管理,《方案》中也明确提到,扣罚资金的80%用于对各市空气质量奖励,20%由省级统筹使用。同时,各市环境空气质量奖励资金要统筹用于行政区域内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方面的项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将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在10月份的考核情况中,此次山西11个市,其中,晋城、晋中、阳泉、长治、运城、忻州、临汾7市被扣罚金,共计扣罚金额达到5356.39万元;大同、太原、朔州、吕梁4市获得奖励资金,共计奖金达 1718.17万元。


10月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

(负值表示为扣罚资金)

大同市 909.27万元

太原市 786.41万元

吕梁市 17.10万元

朔州市 5.39万元

晋城市  -1590.94万元

晋中市  -1430.72万元

临汾市  -811.02万元

长治市  -725.41万元

运城市  -434.06万元

阳泉市  -222.41万元

忻州市  -141.83万元

太原晚报记者 郜蓉



长按二维码可关注


这些你可能也喜欢,点开标题可看。

@所有太原人!冬日里的12个好消息!第7个超给力…

引深交通综合治理 创造文明交通环境 罗清宇作重要批示 张明星等出席

引深交通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太原市六条措施治理“五个问题”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