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南昌养狗的注意!最严整治启动!不做这事就罚款没收

2017-09-04 江南都市报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养狗

有小区的地方就有狗的身影

在爱狗人士眼里

狗狗是那么可爱、软萌、需要爱


但对于怕狗

尤其是家里有小孩的家长来说

小区里的狗绝对是重点防范的对象

有时甚至是噩梦


各位养狗人士注意

9月1日起

南昌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专项整治

这些行为可得小心

 

养犬不登记要罚款


根据规定,南昌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实行强制免疫和登记制度。养犬人持个人身份证、居住证等相关材料,携犬到各区县(管委会)统一设置的养犬管理一站式服务窗口,免费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符合登记办证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养犬管理费,植入电子芯片,发放犬证犬牌。


养犬人还没给自己的爱犬办理登记手续的,得抓紧到各区县(管委会)养犬管理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养登记手续(含年检)。


逾期不登记或年检的,一律视为违法养犬。依照《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由公安机关对养犬人予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扣押犬只,督促养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登记,并对单位处二千元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罚款;逾期仍不登记的,没收犬只。




每户限养一只犬

超养要没收还罚款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违反《南昌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处二千元罚款。


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禁止繁殖、销售危险犬只,个人不得饲养危险犬只。违反《条例》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没收犬只,对单位处每只1万元罚款,对个人每只五千元罚款。


办公餐饮等场所禁止遛狗



养犬人携犬出户要携带《养犬登记证》,对犬束犬绳,由16周岁以上的成人牵领,礼让老人、儿童、残疾人和孕妇,不得进入以下禁入区域


办公场所、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宿舍、单位集体宿舍、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网吧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及候车场所;文物保护单位;餐饮场所、商场、宾馆、室内农贸市场;八一广场等纪念性场所。



犬只伤人

犬主要先行垫付医疗费



养犬人应当加强犬只的训养和监管,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往医疗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


对患有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只,犬主或携犬人应当及时报告送交畜牧兽医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请记住这个电话


另外,在南昌市养犬重点管理区范围内,试点推行流浪犬收容留检,市民发现流浪犬,可拨打市临时犬只留检所电话,由工作人员免费收容救助,也可自行送至市临时犬只留检所。南昌市临时犬只留检所电话:0791-83497110,17707029666;地址:安义县东阳镇马源村-南昌市强武特种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流浪犬收养基地。


江南都市报综合江西网络台


 编辑:金一斤


小编工资已与此挂钩,一赞五分钱,求!打!赏!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