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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发布!南昌公积金出新政 今后还贷压力要减轻了!

2017-10-26 江南君 江南都市报


重磅消息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明日起

推行对冲还贷惠民措施

现在

职工偿还贷款时

不必再提前筹措资金

只要通过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就可以

直接利用现有的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冲抵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减轻还贷压力!

权威解读一起看过来~

职工可利用账户余额冲抵偿还贷款
对冲还贷

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是指办理了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偿还贷款的过程中,使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还款金额的还款方式。



此前政策


公积金贷款职工如果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还款,需要先筹措资金还贷款,然后再拿着相关凭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新政


10月27日起,管理中心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的扣款方式是足额扣收,每个月的扣款额是以贷款职工每月的还款额为依据;即可直接利用现有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冲还贷业务实际上解决了缴存职工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先期垫付偿还资金的问题。


例子

职工王先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有8万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偿还满1年,每年还款2万元。


按照现行的政策,有“公贷”在身的市民,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1年后,可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王先生若想提取账户剩余的6万元,需先自筹资金还贷后才能提取。


有了对冲还贷业务后,王先生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6万元直接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彻底改变了“先还钱再提钱”的原有流程。

   

有3种对冲还贷方式可选择

  

哪些职工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对象仅限在管理中心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职工。需要提醒的是,目前因各地中心数据未实现共享,异地贷款职工或外中心缴存职工不能办理。


据了解

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方式有3种

↓↓↓

按月对冲还贷

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

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


有需要对冲还贷的职工

可以从上述3种方式中

根据账户余额任一选择


提供材料

在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业务时,上述3种方式所需提供的材料稍有不同:


“按月”对冲还贷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一式三份;


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签订的《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原件、还款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需要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还款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职工办理完贷款即可申请

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冲还贷

    

根据管理中心推行的还贷新政,公积金账户上的钱不能作为购房的首付款,它的最大功能是“冲还贷”,即用于提前还款时抵减房贷的还款额。那么,是否必须还款至一定期限后才能办理?对此,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冲还贷业务并未规定是否需要还完12个月才能办理,意味着市民办理完贷款就可申请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据悉,在办理3种不同对冲还贷方式时操作也稍有差别。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按月”对冲还贷的,管理中心将以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的对冲顺序,来依次划扣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以用于偿还其公积金贷款。


当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月还款额时,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须在还款日之前,将月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内,以确保账户能够正常还款。



该负责人介绍说,以前已与管理中心签订过可以按月或按年提取账户余额委托协议的职工,依旧可以签订对冲还贷协议。不过,一旦职工与管理中心签订了《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并已实施对冲还贷后,该职工此前签订的按月或按年委托提取相关协议将自动终止。


另外,提前全部对冲还款的贷款职工不需要签订对冲协议,只需在办理提前全部对冲还款业务时明确告知受理人员。提前部分对冲还款的贷款职工则需要先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然后才能到贷款受委托银行做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


需要注意的是,签订对冲“还款还贷”协议有顺序要求,即此协议只能按照贷款系统中的借款人顺序签订,不能随意变更对冲先后顺序。此外,所有种类的对冲还贷业务不能委托他人办理,所有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均须由本人到场办理。

    

不属“共同借款人”的配偶

无法共同对冲还贷


根据南昌市有关规定,组合贷款里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可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但是,职工婚前一个人贷款,婚后配偶也有公积金缴存,配偶暂不可以签订对冲还贷协议。也就是说,南昌市目前对冲还贷业务仅限管理中心缴存且在中心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其配偶如不属共同借款人,则无法在同一账户里办理对冲还贷业务。


公积金账户处于限制或冻结状态的职工不能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在协议履行期间的,职工公积金账户处于限制或冻结状态的会终止该委托人对冲还贷,其他正常状态委托人的对冲还贷不受影响。如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对冲还款时,须在对冲还贷日前将不足金额补足至借款人的还款账号内,以确保正常扣款。

管理中心提醒广大职工,在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后,只有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协议才能终止;签订《对冲还贷协议》后不能再签按月、按年委托提取协议。另外,签订了协议后,在结清贷款前不能减少已签订的对冲协议中的各委托人。


据悉,目前,《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签订受理网点共有13个,分布在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以及红谷滩新区、新建区、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等地。缴存职工可以通过管理中心官网注册会员网上查询、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单位版归集系统及现场查询的方式了解其公积金账户余额。


一、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对冲还贷协议》的受理网点如下:


 


二、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和全部结清对冲还贷的网点如下:



来源: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李巧

编辑: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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