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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25天内63人被拘留!江西各地正在严禁这事···

2018-01-31 江南都市报

再过十多天就要过年啦!

俗话说的好:爆竹声中一岁除!

千百年来,这早已成为了江西人过年的仪式

但看似很平常的风俗习惯

如今却有可能给你带来大麻烦!


江西禁燃烟花爆竹?有法可依!

刚刚,江南君从省环保厅获悉

省政府已下发通知

要求各市、县(区)中心城区范围内

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地区实行分时分地限制燃放

通知还强调,要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及处罚力度。安监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管力度,公安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检查力度,严格审核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全面查处无证运输的违法行为。


南昌:25天内!63人被拘留!


别抱有侥幸心理,临近岁末

南昌正在大力整治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江南君了解到

去年12月22日至今年1月15日期间

南昌全市共查处非法销售、储存

运输烟爆竹行政案件65起

行政拘留63人

共查处违规燃放烟爆竹案件42起

其中,青云谱区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爆竹仓库

收缴烟爆竹132箱

价值近4万元


“目前南昌还处于禁燃的第一阶段,我们将从小年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可能会一直到元宵节前后。”南昌市禁燃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作为春节前燃放烟花爆竹的一个集中点,相关部门将首先严抓小年期间的燃放工作。

抚州:最高罚款5万元!


抚州市政府决定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抚州市城市建成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未及时清理燃放产生的废弃物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吉安:明天开始执行全新禁燃令


吉安市政府近日发布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在吉安市中心、各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节日氛围。



九江:明确规定城区禁燃范围
根据2017年5月1日起施行的《九江市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


新余:违者重罚


记者近日从新余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南执法一大队了解到,从2018年1月10日起,新余城南各酒店、店铺开张庆典等活动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包括劳动南路以东、新欣南大道以西、魁星阁路以北、胜利南路以东区域。如有违反,城管执法部门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处罚。对不遵守规定,不接受处罚寻衅滋事者,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强制措施。



划重点

在江西禁燃区域内

贩卖或者燃放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

法律面前没有任何情面可讲

很多小伙伴依然对此有些不解

“打个爆竹而已,怎么说禁就禁?”


传承千百年的传统,为何禁燃禁放?


其实随便一搜

因爆竹、烟花炸伤事件每年都有发生

火灾、炸伤

每一幕都是血的教训



此外,鞭炮噪音在100分贝左右,不仅会损害听力,还会使敏感人群受到惊吓。举个例子,在春节期间鞭炮声此起彼伏,人们长时间处于高噪声环境中,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会受到损害,使人急躁、易怒。放烟花爆竹后,产生的大量鞭炮碎屑,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你知道不代表你亲戚朋友知道

转发提醒!

对于非法购、销、储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轻者罚款,重者拘留

春节将至,可别因此坏了心情


最后做个小调查

过年到底该不该放烟花爆竹

你怎么看?



来源: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石鹏、任德志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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