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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付宝,1000万人假装买保险

呦呦鹿鸣的鹿鸣君 呦呦鹿鸣 2019-07-15

昨天发出读者来信《亲历“相互宝”四宗罪,支付宝知情吗?》,收到不少来自读者的批评,说呦呦鹿鸣竟对来信一字不动,原文照登,很不公正,“相互宝根本就不是保险,你一个月花上几毛钱,有什么资格批评人家?”


哦,不是买保险,那我们买的是什么?我充满好奇。

首先,在“相互宝/相互保”里,我们到底付了多少钱?我先查了本月支付宝账单(我一贯是支付宝的支持者,所以当时刚刚推出相互保,我就加入了),然后请一位也加入过相互宝的朋友查了他的账单。没想到,一对比,蹊跷了:

▲上图为我本人的账单,下图为我朋友的账单


我们的账单完全不同,我这个月被扣了2.04元,但我的朋友只被扣了0.16元。不要小看这2块钱差距,相互宝的用户人数已超过7000万,即便每人每月多交一分钱,或者少交一分钱,总数都很可观。


在我账户扣钱的,是“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咦,难道不是保险?);在我朋友账户扣钱的,是“蚂蚁会员(北京)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咦,也许不是保险?)。这又让我好奇起来:去年,因为涉嫌违规被主管部门约谈之后,信美人寿已宣布退出“相互保”(昨天的文章交代过),它为什么还会在这里出现?


细看,发现不同,我支付的,是“相互保分摊-6月第1期”,分摊人数是367.78万人,帮助成员是30人;而我朋友支付的,是“相互宝分摊-6月第1期”,分摊人数是6718.67万人,帮助成员是100人。

▲上图为我本人的相互保,下为我朋友的相互宝


这些数字都有分析价值,我产生了两点疑惑,请允许我稍微啰嗦一点:


1、我们是在同一个平台,同一个渠道,为了同一个服务内容加入的,我10月加入,他11月加入,一方面,我作为更早加入的客户,在相互保中,反而被分摊了更多的钱;另一方面,我的朋友一个月少交两块钱,但是,在相互宝中获得“帮助”(赔付)的几率,却又远远小于我,这意味着他所获得的保障,远低于我。

新闻说,信美人寿退出后,蚂蚁金服曾表示,“相互保”更名、升级为“相互宝”后,用户获得的保障和体验都不会有变化。但我现在对比来看,和这说法有距离。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

2、因为写这篇文章,我得以在加入相互保之后,第一次打开它的页面。它在“支付宝-我的-蚂蚁保险”里,有提示我可以升级为相互宝,根据月账单,我推测,有367.78万(一起分摊的人数)人,和我一样,仍在“相互保”中(我一度以为升级是自动升级),所以仍然由信美人寿扣款(这仍然是保险产品)。   


问题在于,同样是支付宝用户,大病发病率是一样的(或者接近),既然367万人中帮助(赔付)了30人,那么,当人数扩张到6718万人时,达到了367万人的18倍,应当有30*18=540人得到帮助(赔付),但是,实际情况却是:仅帮助(赔付)了100人,也就是说,不到五分之一。这并不正常——因为,几千万的基数,足以在概率上抹平各种特殊情况。(已公开的信息仅有这一数字擦一点边:相互宝用户达到5000万时,31%来自农村和县城,47%为外出务工人员。)


这样一看,两个产品的体验和保障还是一样的吗?不是。问题出在哪里呢?也许是就像来信人所反映的那样,相互宝赔付周期过于漫长,但是,难道相互宝/相互保不是同一个体系在运营吗?不大能相信他们在运营中采取了双重标准。


所以,我不知道答案。接下来我们会继续去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至少,对于我作为一个用户来说,相互保“升级”为相互宝,到底意味着什么,即便已经如上所述下了一番功夫,也很难清晰知晓。



也许朋友们要责怪我了:谁让你那么懒,那么不关心蚂蚁保险。确实,这个批评中肯,但是,我想,我这种懒人大概很多吧。相互保/相互宝的用户是动态变动的。也许,我可以先做一个推断:在相互保/相互宝超过七千万的用户中和我一样,对相互宝/相互保里的“升级”“省钱”“赔付率对比”一无所知的人,恐怕超过一千万——大家都不关心这每月几块钱的小事,更不会为这么一点小钱去对比调查。 三百多万仍然在“相互保”的用户,恐怕很多是连自己也忘了有这么一回事。


“相互保”变更为“相互宝”时,早已超过一千万用户,写到这里,我很想说:在支付宝里,有上千万人,和我一样,对它们所知甚少,我们只是,假装在买保险


很多人都说,包括相互宝自己,也说:相互保/相互宝不是保险。随着了解深入,我越来越不同意这个观点昨天,有一位读者教我我一个知识点:逻辑上,有一个鸭子定律——如果一个动物,走路像鸭子、说话像鸭子、长得像鸭子、啄食也像鸭子,那它肯定就是一只鸭子。正如昨天一条置顶留言所说,从宣传图片、话术、工作流程等看,相互保/相互宝都高度契合保险模式;它们都在蚂蚁保险中销售,相互保还是由信美人寿联合推出的,也是由保险公估师介入,用户会很自然地认为它就是一款保险产品,这种认识,并没有原罪。


虽然,它确实与国内现有保险产品并不相同。但大家加入这个产品,并非来做慈善,而是买保险。如今,又说它不是保险,于是,就变成有七千多万人假装买保险这难道是一场大型行为艺术吗?《阿里郎》也没有这个规模啊。


有的人说,呔!你,“一个月只花了几块钱,就想得到30万的赔付,你也配?想得美!”“我也买了,就当做慈善了。”这种逻辑,少了一点换位思考,难道相互宝页面上最显目的不是30万元这个数字?我们要按照宣传资料和产品合约来,即便只是几分钱,我也不认为,以保险的目的和名义吸引进去,却以慈善的名义和结果出来,是合适的,特别是当一些病人真的遇到重大疾病的时候。单个客户交钱少,就可以慢慢赔乃至不赔?为什么不看总数呢?


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错位:明明买保险,却说是做慈善;明明做慈善,却说是做教育;明明做教育,却说自己做产业……于是,我们假装买保险,假装做慈善,假装做教育……于是,经济学家大谈政治,政治学家大谈经济,保险专家大谈慈善…… 



即便从保险行业来看,互助,是保险的本质,相互保险,本来就是保险的一种形态,甚至是原始形态。英国1856年就出台了《相互保险法》,目前全球相互保险保费超过一万亿美元。在我国,相互宝(以及京东、苏宁等试图推出又撤下的同类产品)因为各种原因(可能是行业反弹)并未被某一个具体部门列入监管范围(昨天来信人向政府部门的投诉就被转到了支付宝),但是,谁能说不在保监会监管范围的产品就一定不是保险产品呢?


野猪未曾如家猪一样被驯养被管理,长相乃至行为逻辑似乎也大不相同,但我们能说它不是猪吗?


2016年6月,保监会发了首批相互保险牌照,一共三张(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相互保险社,奇怪,我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这意味着相互保险在中国具备了合法地位,也意味着法定监管其实是存在的,银保监会2019年4月因相互保对信美人寿进行处罚就说明了这一点。


写到这里,我又好奇心发作,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上查了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的股东结构,前三股东分别为蚂蚁金服(34.5%)、天弘基金(24%)、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10%),考虑到蚂蚁金服又持有了天弘基金51%股份,那么,我们可以说,信美人寿归属于蚂蚁金服阵营。信美人寿退出了相互保,然后由蚂蚁金服在同一个平台(支付宝)上独立运营相互宝,本质上区别不大。


这里藏着一个矛盾:信美人寿是由银保监会管理的,因此,今年4月,因为“相互保”违规被处罚了一次,然而,信美人寿宣布退出相互保了,于是,由蚂蚁独立运营的相互宝,变成了一个似乎没有监管的产品——因为它已经被宣布为不是保险产品,而是互助计划,成为普通公司业务,不再归属银保监会监管范围。难道被监管一次后,结果竟是失去监管?


不破不立,几千万用户的选择,说明今天的保险行业存在绝大的市场缺口,而传统的公司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满足它。蚂蚁金服在互联网保险领域抢了先手,无论对自己,还是对社会,都很有意义。在这一点上,我支持中国发展互助保险。但是,也还有一些人说,运营方在做公益,这我就不同意,每一笔帮助,都要支付8%-10%的管理费给运营方。比如,每给患者一笔30万元的帮助,还要另外支付给蚂蚁金服2.4万-3万元,用于平台运营,这笔钱并不多,但不等于不是钱,对吗?更不用说,这个产品本身对于蚂蚁保险这个平台的引流作用——这个作用,应该是有市场价值的。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用户和数据,是更大的金矿(这一点我们将来再说)。蚂蚁金服能够成为中国最大的独角兽(巴克莱银行按照28倍市盈率给蚂蚁估值1550亿美金),我想,这几千万相互宝/相互保用户,一定也做出了一点微小贡献,即便如砂砾般微小。


很难说,那一个月几块钱该不该省,因为目前的信息太不够了。(希望,本文能对信息增进起到一点推动作用。)如果我偶然观察、对比到的这个支付规律一直维持下去,在仍然相信支付宝平台的前提下,我建议大家重新选择:


1、如果想每个月分摊少一点,则离开“相互保”,加入“相互宝”,这样,很可能能每月省下一两块钱(对比我和我朋友的实际情况),代价是失去相互保作为保险产品的法律地位,以及看起来更高的获赔概率;

2、如果想得到更多的被帮助(赔付)机会,得到更多保障,则继续留在“相互保”。(但是,目前虽然标准相同,结果却不同,将来还会发生什么变化,不好预测。所以我不保证这个建议在实质意义上的合理性,也很可能,形势会忽然翻转过来。) 

3、如果你的重疾保障只有相互保/相互宝这么一款,那么,几乎等于裸奔,需要补课,另外补充重疾险。


无论如何,假装买保险如果继续假装下去,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文章写到这里时,我收到了蚂蚁金服相互宝团队对昨天呦呦鹿鸣读者来信文章的官方回应,对该用户糟糕的体验致歉,积极处理该案,态度诚恳,并表达了愿意将产品保持在阳光下运营的态度(内容很长,另发,朋友们也可以在相互宝官方微博查阅),在此,为他们公关团队的工作效率和态度点赞。


在信息社会,对于一家有志向的公司而言,保持透明,远比躲避更有意义,希望被我批评过的一些公司学习借鉴。


昨天的读者来信发出之后,有人说,这是营销文章啊,呦呦鹿鸣已经被利益集团控制了(今天前一段话对蚂蚁公关的表扬可能又要被批了),我可以不谦虚,也不客套地说:对不起,无论是哪个利益集团,都控制不了我。 


还有不少关注者留言说,要取关呦呦鹿鸣,一定要我承认将读者来信原文照等是不对,说我抨击做好事的相互宝,是现代版“农夫与蛇”。看语气,似乎我们对一家独角兽企业发一篇有助于工作改进的文章,是品质很恶劣的行为。这种人还不少。我觉得,您直接取关就好了,大可不必专门来通知我一次,呦呦鹿鸣只为同道者写文章,既没有收你的钱,也不在法律上对你负有义务。不过,如果是现在看到本文却还没有关注的朋友,我强烈建议,扫描下面这个二维码,把呦呦鹿鸣关注起来,因为,在这里,我将努力,和你一起,避免对一些应该知道的事情一无所知,又或许,在某一次,可能给你切切实实地省上一笔钱



日拱一卒,只为苍生说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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