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 高峰期实施机动车流量调控的通告
关于对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
高峰期实施机动车流量调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通行条件,均衡区域交通流分布,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引导市民错峰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滨河东路、滨河西路(胜利桥至祥云桥)高峰期实施机动车交通流量调控措施,发布通告如下:
一、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二、调控时段
2019年1月2日起,工作日7:00时至9:00时,17:30时至19:30时。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调控方式
(一)晋A号牌机动车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限制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二)非晋A号牌机动车
在上述调控时段及调控路段限制通行。
(三)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晋A号牌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四)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四、其他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及季节变化,相应调整调控路段、时段及调控方式等调控措施。
本通告自2019年1月2日起实施。实施交通流量调控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太原市公安局
2018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代码:1048
违法行为: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八项
罚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四条第八项
罚款金额: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