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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745起,冻结资产17.26亿,南宁警方雷霆之势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宁市公安局以雷霆之势,持续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向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78个(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13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6个,恶势力团伙39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307人,破获涉黑涉恶案件745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7.26亿元,有效地维护了首府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游智超 摄

南宁警方通报扫黑除恶成果。记者 游智超 摄


高效开展“六清”行动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专项斗争已进入集中攻坚、确保收官的关键时期。南宁警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建立一个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开展十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行百起大案挂牌督办、开展千名涉黑涉恶逃犯缉拿追捕、确保万起案件依法审结的“一十百千万”行动目标为主线,以更加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聚力“六清”攻坚,形成合力攻坚的强大态势。


南宁警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严实的“收官”思维深入推进“六清”行动。做到“线索清仓”提质、“逃犯清零”加压、“案件清结”攻坚、“伞网清除”突破、“黑财清底”同步、“行业清源”彻底,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战果、新成效。


开展“线索清仓”行动

南宁警方通过对可能存在问题的涉黑恶线索进行“再起底”“再核查”,对重大复杂线索进行逐条过筛、回溯核查或交叉核查。今年5月以来,上级公安机关、扫黑办等部门新下发的需要提级、交叉复核的线索已全部办结,同时积极配合相关核查单位完成复核自治区公安厅下发至其他地市交叉核查我市的线索。


截至7月底,市公安局扫黑办采取排班议案制度,提高线索核查质效,实行提级核实、统一建档,通过持续攻坚,对每一条现存未办结线索进行议案、审核,已完成第一阶段工作目标。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开展“逃犯清零”行动

南宁警方多措并举,强势开展追逃行动攻坚,打好追逃整体战和合成战,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通过不断整合资源优势,对涉黑涉恶案件目标逃犯逐一建档、对账销号,确保了追逃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形成了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合力攻坚的良好工作格局。


在实施高压抓捕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南宁公安新媒体矩阵等,广泛向社会发布悬赏通告和自首通告的宣传力度,营造全民追逃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在全国扫黑除恶百日追逃行动中,公安部确定的南宁市64名涉黑涉恶目标逃犯已全部到案,到案率达到100%。

开展“案件清结”行动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案件攻坚,紧盯目标,全清任务,对挂牌督办的大要案,实行领导包案,倒排日期、挂图作战。目前全局侦办的78起涉黑涉恶案件已全部移送起诉。


开展“伞网清除”行动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宁警方持续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重点,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深挖彻查“保护伞”“关系网”以及背后的腐败、失职渎职等问题,全力推动“伞网清除”行动提速增效。积极向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有力推动“打伞破网”取得良好成效。

开展“黑财清底”行动

南宁警方严格落实涉黑涉恶案件“打财断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黑财”查控机制,细化完善“黑财”的认定、查处、证据标准,通过对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一过筛,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坚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确保扫黑除恶斩草除根。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共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各类资产共计17.26亿元。

开展“行业清源”行动

南宁警方瞄准重点,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乱点和重点地区、各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结合办理的涉恶案件,向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发出有效公安提示函60份,通过开展协同打击和挂牌整治,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专项斗争标本兼治、长效常治打牢坚实基础。


成功侦办的典型案


案例一:

摧毁以陶某金为首的“府城帮”黑社会性质组织

抓捕现场。南宁警方供图

2008年以来,陶某金利用其来自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的地缘条件,逐渐聚拢了骆某文、曾某荣、骆某、陶某某等人,以混迹于武鸣区的地下赌场放高利贷、再暴力讨债为手段逐渐形成了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府城镇籍贯为纽带,组织成员通过暴力胁迫的方式长期非法控制武鸣区娱乐场所,实施毒品犯罪、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多项违法犯罪活动,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经营,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影响了武鸣区社会治安的稳定。南宁市公安局调集青秀分局、刑侦支队精干力量经过严谨细致的调查取证,于2018年5月连根捣毁了以陶某金为首的“府城帮”,抓获团伙成员37人,破获刑事案件28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约958.88万元。


2020年7月26日,青秀区人民法院对陶某金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陶某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骆某文、陶某海等18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二:

打掉以张某为首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

抓捕恶势力犯罪集团后搜出的现金。南宁警方供图

自2018年起,嫌疑人张某、刘某生伙同王某在南宁市青秀区成立“九鼎公司”以无抵押贷款为诱饵吸引他人借款。期间,与借款人签署空白合同并单方持有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在将借款合同约定金额转入借款人账户后,继而以首期利息、手续费等名目费用为由让借款人转回公司账户,制造相对应的虚假银行走账流水,或者支付明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制造虚假的给付事实,以此作为索债借口。在借款合同履约期间,张某、刘某生等人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垒高借款金额索要虚高的还款,在借款人还款过程中软硬兼施“索债”行为。南宁警方在侦查中发现,该团伙组成人数众多,成员固定,张某、刘某生等人长期、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危害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2019年6月,南宁警方一举打掉该犯罪团伙,先后抓获张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约648.25万元。 


2020年7月31日上午,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张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进行一审宣判,该犯罪集团涉及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等五个罪名,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三:

打掉以谢某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南宁警方供图


2013年至2015年,为非法牟利,嫌疑人谢某伟长期在广西横县从事高利放贷活动,谢某伟纠集或指使廖某娥、谢某喜、余某建等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借款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以虚增借贷金额,捏造借款事实、隐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将虚增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账户,随后又以各种借口、手段让借款人把资金转回,制造借款虚假银行资金走账流水记录。在借款人未按要求还款时,采取电话威胁、闹婚、扣押车辆等方式,并借助诉讼或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逐渐形成了以谢某伟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团伙成员多次以“套路贷”手段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江南公安分局精心研判摸排掌握了该团伙的犯罪线索后,迅速调集力量开展侦查工作,并于2019年6月成功打掉该犯罪团伙,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550余万元。


2020年7月30日,江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谢某伟等5人恶势力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该犯罪团伙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七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南宁新闻网 记者 游智超 通讯员 劳运荣 许卓、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


编辑:罗宁

校对:韦玮

责编:覃凤妮

值班编审: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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