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板请注意,2020年度年报开始啦!
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全面启动,年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2020年度,南宁市应年报市场主体776209户,其中,企业306742户、个体工商户46374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718户。
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在南宁市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依法履行年报义务,在2021年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其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填报信息不对外公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是年报重点对象,要求100%应报尽报。
据悉,2019年度,南宁市企业年报公示率92.03%,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95.26%,个体工商户年报率80.65%,圆满完成了市场主体年报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新增大型企业年报及其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公示。大型企业新增年报事项是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因此,自2020年度年报起,大型企业年报内容在原有基础上,增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新增的年报事项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是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试行网上年报。为方便常驻代表机构年报,2020年度起,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再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审查。特别注意的是,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常驻代表机构,除了常规的年报内容外,还应报送外商投资信息报告。
如果未按时年报,会怎么处理?
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并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同时,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报填报途径
(一)电脑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网址:http://gx.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提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首次填报,需先注册联络员。)
(二)手机填报
关注“南宁市场监管”微信服务号,点击“在线办理”选择“网上年报”功能版块进行年报。
此外,个体工商户还可到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填写纸质表格进行年报。
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科:0771-5822620
青秀区市场监管局审批大厅:0771-5523430,信用个私股:0771-5502420
兴宁区市场监管局企个与市场信用股:0771-3300106
西乡塘区市场监管局登记信用股:0771-2812865
江南区市场监管局企个股:0771-4823829
邕宁区市场监管局企个与市场信用股:0771-4791682
良庆区市场监管局审批大厅:0771-4512813
武鸣区市场监管局信用股:0771-6023531
宾阳县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监管股:0771-8236352
横县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监管股:0771-7266919、726693
上林县市场监管局企个股:0771-5222950
马山县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与信用监管股:0771-6825790
隆安县市场监管局市场股:0771-6532012
高新分局登记股:0771-5816880
经开分局登记股:0771-4972381
东盟分局登记股:0771-6305926
专业市场分局:0771-2618768
青秀山分局:0771-5351059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不法分子利用提醒年报公示,诱导登录钓鱼网站链接、套取银行卡号及验证码等信息时,请提高警惕,谨慎对待,防止上当受骗。
来源: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韦玮
校对:曾艳
责编:罗宁
值班编审: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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