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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招聘】速看!这些单位招人啦!

青聚津南 2022-08-04




武清区卫健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保障和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号),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相关规定,制定武清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武清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援鄂医疗队中非事业编制人员进行,招聘人数5名,其中区人民医院2名、区中医医院3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记功奖励。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自2020年5月15日9:00开始,可通过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www.wqggjy.com)查询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5月25日。

2、报名地点:武清区卫健委人事科(武清区翠亨路569号)。

3、提交材料:

(1)规范填写的《武清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公告网站下载)。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在单位开具的《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以及本人记功奖励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按照我市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政策规定,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内容为专业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四)体检

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果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全部进入体检。体检由区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负责,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特别是在援鄂期间的工作业绩情况,并出具考察报告。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令〔2017〕35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2106601

监督电话:82129992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招聘专任教师

为满足我校事业发展需要,充实专任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工作人员14名,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始建于1955年。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厚德尚能,励学弘商”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系统培养现代服务业高技能人才的天津市首批高职示范校。迄今为止,已先后为国家培养了14万余名学生,很多毕业生成为企业骨干,商界精英。

学校现有海河教育园校区、河东校区及河西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校设有8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部,分别是国际贸易学院、应用外语学院、营销学院、会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旅游学院、广告学院、金融学院、马列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公共外语教学部、德育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8697人。

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有7个专业大类40个专业,形成了具有鲜明现代服务业特色的专业体系。学校建设了一批国内领先的实训基地,形成承载多专业、多岗位、全业务流程的综合实训平台,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得到全方位的就业创业体验。

学校先后与澳大利亚、英国、美国、丹麦、韩国、乌克兰、加拿大等十多个国家的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定期互派师生开展研修交流、教育合作、境外实习实训等活动。学校是全国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国际商务教育研究会主任委员校、全国外经贸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全国报关行指委副主任委员校、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教指委商务英语分委会主任委员校、天津商务行指委主任委员校,海河教育园区电子商务行业产教对接联盟委员会主席单位。

我校教师在全国高职院校教师教学竞赛排行榜中排名59位,在全市排名第6位。我校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排行榜中排名第98位,在全市排名第3位。

学校是天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天津市“一带一路”建设境外安全保障基地、滨海新区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海河教育园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商务服务基地。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努力让每个学生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自2020年5月15日起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发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本市户口,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0年7月31日前;留学归国人员应在报名时已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因各种原因不能将档案或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管理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宜录用的其他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自2020年5月26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连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tccgkzp@126.com,邮件主题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包括:

(1)个人简历;

(2)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海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证书等;

(3)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论文;

(4)岗位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与之相对应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合同所载岗位不能体现其专业的,还应同时提供原单位盖章的岗位经历证明);

(5)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打包并压缩。

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考生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负。

2.网上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材料情况进行网上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3.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为《教师职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方式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

考生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缺考考生的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笔试成绩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时,经向相关部门请示同意后,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试讲和专业知识测试方式。面试要求和专业试讲指定教材将在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人事招聘网”专栏公布。

面试满分100分,按照专业试讲占70%专业知识测试占30%计算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及格分数线为60分,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

4.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总成绩。

(三)体检及考察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组织考察,采取阅档考察和岗位实践考察方式,考察内容应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公示与聘用

学校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天津市商务局网站、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公示。天津市商务局网站(http://shangwuju.tj.gov.cn/)、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cc1955.edu.cn/)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我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需在学校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后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我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22-59655474

监督电话:022-58665650

022-59655318


国家教育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现就做好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20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与2019年相同,具体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2020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0.5万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0年中央“特岗计划”各省份设岗名额分配表》

(三)招聘条件。1.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不将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执行。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3.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四)财政支持。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0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0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

(五)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优先满足“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县,特别是52个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县,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县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湖北籍和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倾斜。

二、工作要求

(一)安全有序做好招聘工作。各地要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创新招聘方式,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一次性招考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组织二次招考,开展二次招考的省份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

(二)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启动2020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公告须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教育部门网站及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上发布,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社会知晓度,及时为高校毕业生应聘提供岗位信息。

(三)确保特岗教师待遇保障。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开展特岗教师针对性培训。利用“国培计划”、结对子帮扶等有效措施对特岗教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和指导。尤其是针对非师范专业毕业生,要认真做好入职前的培训工作,帮助其提升师德修养,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五)落实特岗教师入编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扎实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六)强化特岗教师信息管理。各地要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教育部将适时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和核定招聘计划的基础数据,各地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信息,严格审核把关,按时报送。

(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20年是“特岗计划”实施15周年,各地要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等方面的总结,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请各地认真遴选3—5名具有代表性的优秀特岗教师和3—5个“特岗计划”组织实施较好、特岗教师群体助力农村义务教育、脱贫攻坚等作用发挥较好的典型案例,分别填写《优秀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推荐表》和《特岗计划组织实施典型案例推荐表》。

(八)加强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督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服务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县(市、区),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同时下一年度不再将该县(市、区)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对于“特岗计划”实施管理工作不到位,招聘计划完成率较低、特岗教师保障政策落实问题突出的省份,下一年度将适当核减岗位名额。

请各省份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按要求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电话:010-66097039,66096801,电子信箱:baozhangchu@moe.edu.cn。


天津红桥公证处公开招聘公证助理

天津市红桥公证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坐落在天津市红桥区,业务范围为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公证业务及相关法律事务。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公证助理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公示、体检、考察由天津华胜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实施;面试、决定聘用由红桥公证处实施。

二、招聘条件

(一)公证助理(公证辅助岗1名)

1.年龄24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优先;具有红桥区户籍优先;

3.具备敬业、诚信、创新、吃苦耐劳的精神,适合男性工作;

4.性格开朗、思维活跃,积极进取,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一经录用,工作年限达到要求后将优先考虑推荐申请公证员资格)

(二)公证助理(党务辅助岗1名)

1.年龄24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党务工作经验,中共党员;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法律、人力资源等相关专业;

3.有初级政工师以上职称者优先;

4.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组织推进、沟通协调以及抗压能力,适合女性工作;

5.熟悉公文写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以及会议接待类工作,形象气质较好。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和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5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因重大违纪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

7.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8.蓄意隐瞒身体健康情况及隐瞒其他事项的。

三、录用与保险待遇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与天津华胜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合同》,遵循合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评定为合格的,续聘合同。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工资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受聘期间的五险一金及员工福利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考须知

发布报名公告、公示均在天津华胜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名称为“天津华胜”。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5月11日9:00—2020年5月1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有意者请将电子简历连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zhaokao@huaweitj.com,注明报名岗位“公证辅助”或“党务辅助”。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简历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者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核与面试

报名完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并打印)、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其中工作经验证明需提供劳动合同、社险缴纳凭证、就失业证任选一项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将不予退还)。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

资格审核、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未按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单位:天津华胜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咨询电话:13312140483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说明:团区委仅提供招聘资讯,具体招考事宜请与用人单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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