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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征集!“小小莞香花”东莞市第四届童谣创作大赛来啦!

文化莞家 2021-10-15


还记否

小时候朗朗上口的童谣

再听时

总让人想起小时候的美好

无论在何时在何地

一首首美好的童谣

承载着许多人的喜爱与记忆

传递着当地的文化与文明

这就是童谣的魅力

如果你也被童谣的魅力所感染如果你也热爱童谣如果你有创作童谣的热情那么这个大赛你一定要来!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我市童谣创作传唱水平,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建“希望之城”,经研究,市文明办、市文广旅体局、市教育局等部门于今年6-12月联合举办“小小莞香花”——东莞市第四届童谣创作大赛暨精品传唱展演活动。往届童谣创作大赛精品传唱展演现场
活动亮点
★ 亮点一:本届童谣创作大赛由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倾情指导,大赛也将更加的权威。
★ 亮点二:与去年相比,本届大赛“十佳童谣作品”和精品传唱展演优秀表演奖奖励奖金均有所提高,最高奖金达5000元。
★ 亮点三:计划于12月中旬在东莞市民艺术中心星剧场,举行“十佳童谣作品”全市展演。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大赛的详情吧!


参赛对象

全市各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以及广大童谣爱好者(在莞工作生活)。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主题健康向上,以儿童为背景,以童年生活、教育等为创作主题,也可契入东莞元素,语言简洁流畅、朗朗上口、通俗易懂。

2.内容要充满新时代气息,取材应贴近生活与自然,贴近未成年人,体现童心童趣,真实感人,意境独到,让人耳目一新。

3.参赛作品表现形式不拘,各式各样的童谣均可。

4.参赛作品必须是未曾在省级、市级获过奖的原创童谣作品,如有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




活动安排

主要包括创作培训、创作大赛和传唱展演三个部分,分创作知识培训、创作大赛初赛(镇街初赛和机构初赛)、创作大赛决赛、获奖作品传唱、精品传唱展演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一)创作知识培训请各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负责统筹协调,各学校自行组织落实,于6-7月期间组织专家走进镇街、走进学校,协同开展好创作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师生及家长的童谣创作水平。
(二)创作大赛初赛1.初赛形式

■ 镇街初赛。于7-9月内期间完成,由各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负责牵头制订初赛方案,动员各学校(幼儿园)及广大童谣爱好者积极参赛,分别筛选2-10件优秀童谣原创征文作品,进行公开征集谱曲和制作音乐小样,最终选送2-6件作品参加全市决赛(市直小学、幼儿园,以及“东莞市童谣创作传唱基地”,可直接报送不超过2件作品参加决赛)。

■ 机构初赛。于9月中下旬组织举办机构专场初赛(赛场设在松山湖第一小学),欢迎全市各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报名参赛,并自行组织创作词曲及制作音乐小样,最终评选出20件作品参加全市决赛。

2.作品格式:稿件统一用WORD文档规范排版,其中文稿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歌谱为JPG图片格式;音乐小样为MP3音频格式。

3.活动要求:

■请各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按要求做好初赛的组织实施,把好参赛资格审查关,并将参加初赛的所有征文作品登记造册和汇总存档,于9月20日前填好《(盖章)童谣创作大赛征文作品登记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xxgxhtyds@163.com)。

■ 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报名参加初赛的,要把好参赛资格审查关,并将参加初赛的所有征文作品登记造册和汇总存档,于9月20日前填好《(盖章)童谣创作大赛征文作品登记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xxgxhtyds@163.com)。■ 请各镇街(园区)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尤其要充分发挥各小学、幼儿园作为童谣创作主阵地的作用,组织各公民办小学及幼儿园积极开展童谣创作学习活动,加强对师生童谣创作的教学指导,力争创作更多优秀原创童谣,大力营造广大师生热爱童谣、创作童谣、传唱童谣的浓厚氛围。
(三)创作大赛决赛

1.决赛名额:各镇街(园区)择优报送2-6件作品参加全市决赛;市直小学、幼儿园及“东莞市童谣创作传唱基地”可直接报送不超过2件作品参加全市决赛;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专场初赛评选出20件优秀作品晋级参加全市决赛。

2.决赛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8日

3.决赛作品报送要求:须统一填报《(盖章)报送童谣创作大赛决赛参赛作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并附带每件作品相应的文稿、歌谱和音频共3种格式的文件,于10月8日前录制成光盘汇总报送至组委会(地址:东莞市万江鸿福西路6号文化馆5楼创作理论部,联系人:刘海军,联系电话:22837279,标题统一格式为:XXX报送童谣创作大赛决赛参赛作品情况汇总)。具体如下:

■ 文稿格式:统一用WORD文档,规范排版,其中文稿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

■ 歌谱格式:为JPG图片格式。

■ 音频格式:为MP3音频格式。4.参赛注意事项:■ 来稿一律不退;■ 每件作品文档统一命名为“XXX参赛作品《XXX(作品名)》;

■ 著作权声明:凡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作者的身份及署名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若作者身份造假或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

5.组织评审及奖项设置:拟于10月中下旬组织省市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专业评审,评选“十佳童谣作品”和“优秀童谣作品”,并通过东莞文明网等宣传媒介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设置奖项如下:“十佳童谣作品”一等奖:2件,分别奖励奖金5000元;“十佳童谣作品”二等奖:3件,分别奖励奖金3000元;“十佳童谣作品”三等奖:5件,分别奖励奖金2000元;

“优秀童谣作品”奖:10件。

6.组织专家二次加工:拟组织知名音乐家对“十佳童谣作品”进行二次加工,在歌词、歌谱、音乐制作等方面重新打磨,力求精益求精,进一步优化提升作品质量。
(四)征集精品传唱展演节目

全市广泛征集精品传唱展演节目,动员各小学、幼儿园、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于10-11月组织师生对本届大赛获一、二、三等奖共10首精品进行广泛传唱和节目排演。具体要求如下:

■ 报送传唱展演节目。各镇街(园区)筛选1-4个,“东莞市童谣创作传唱基地”各筛选1个,市直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团体、教育机构各筛选不超过1个优秀传唱展演节目上报全市遴选,统一填报《(盖章)报送童谣创作大赛决赛传唱展演节目视频作品资料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编演的节目完整视频文件(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MP4或MOV格式)录制成DVD光盘,于11月27日前交至组委会(地址:东莞市万江鸿福西路6号文化馆5楼创作理论部,联系人:刘海军,联系电话:22837279)。

■ 组织展演节目评审及奖项设置拟于12月上旬组织专家通过审查节目视频进行评审,评选精品传唱展演优秀表演奖,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2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3个(奖金3000元);

三等奖:5个(奖金2000元);

同时,结合整个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评选优秀展演奖10个、大赛活动优秀指导老师10名、优秀演员“童谣之星”10名及优秀组织奖(镇街)若干名。
(五)举行精品传唱展演以演绎“十佳童谣作品”为主要内容,举行第四届童谣创作大赛暨精品传唱展演活动。分为全市展演和镇街巡演两部分。■ 全市展演:拟于12月中旬在东莞市民艺术中心星剧场举行展演暨颁奖仪式,集中展示“十佳童谣作品”,颁授一批“东莞市童谣创作传唱基地”。■ 街巡演:由大赛组委会于2020年12月中下旬组织精品节目赴镇街巡演,由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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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好的想法好的作品

请不要再犹豫啦

快来报名参加吧!


END


来源/东莞市文明办、东莞报业全媒体,编辑/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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