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征集!“小小莞香花”东莞市第四届童谣创作大赛来啦!
还记否
小时候朗朗上口的童谣
再听时
总让人想起小时候的美好
无论在何时在何地
一首首美好的童谣
承载着许多人的喜爱与记忆
传递着当地的文化与文明
这就是童谣的魅力
活动亮点
★ 亮点一:本届童谣创作大赛由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倾情指导,大赛也将更加的权威。
★ 亮点二:与去年相比,本届大赛“十佳童谣作品”和精品传唱展演优秀表演奖奖励奖金均有所提高,最高奖金达5000元。
★ 亮点三:计划于12月中旬在东莞市民艺术中心星剧场,举行“十佳童谣作品”全市展演。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大赛的详情吧!
一参赛对象
全市各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以及广大童谣爱好者(在莞工作生活)。
二作品要求
2.内容要充满新时代气息,取材应贴近生活与自然,贴近未成年人,体现童心童趣,真实感人,意境独到,让人耳目一新。
3.参赛作品表现形式不拘,各式各样的童谣均可。
4.参赛作品必须是未曾在省级、市级获过奖的原创童谣作品,如有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
三活动安排
主要包括创作培训、创作大赛和传唱展演三个部分,分创作知识培训、创作大赛初赛(镇街初赛和机构初赛)、创作大赛决赛、获奖作品传唱、精品传唱展演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一)创作知识培训请各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负责统筹协调,各学校自行组织落实,于6-7月期间组织专家走进镇街、走进学校,协同开展好创作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师生及家长的童谣创作水平。
(二)创作大赛初赛1.初赛形式
■ 镇街初赛。于7-9月内期间完成,由各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负责牵头制订初赛方案,动员各学校(幼儿园)及广大童谣爱好者积极参赛,分别筛选2-10件优秀童谣原创征文作品,进行公开征集谱曲和制作音乐小样,最终选送2-6件作品参加全市决赛(市直小学、幼儿园,以及“东莞市童谣创作传唱基地”,可直接报送不超过2件作品参加决赛)。
■ 机构初赛。于9月中下旬组织举办机构专场初赛(赛场设在松山湖第一小学),欢迎全市各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报名参赛,并自行组织创作词曲及制作音乐小样,最终评选出20件作品参加全市决赛。
2.作品格式:稿件统一用WORD文档规范排版,其中文稿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歌谱为JPG图片格式;音乐小样为MP3音频格式。
3.活动要求:■请各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按要求做好初赛的组织实施,把好参赛资格审查关,并将参加初赛的所有征文作品登记造册和汇总存档,于9月20日前填好《(盖章)童谣创作大赛征文作品登记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xxgxhtyds@163.com)。
■ 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报名参加初赛的,要把好参赛资格审查关,并将参加初赛的所有征文作品登记造册和汇总存档,于9月20日前填好《(盖章)童谣创作大赛征文作品登记汇总表》(见附件1),报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xxgxhtyds@163.com)。■ 请各镇街(园区)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尤其要充分发挥各小学、幼儿园作为童谣创作主阵地的作用,组织各公民办小学及幼儿园积极开展童谣创作学习活动,加强对师生童谣创作的教学指导,力争创作更多优秀原创童谣,大力营造广大师生热爱童谣、创作童谣、传唱童谣的浓厚氛围。(三)创作大赛决赛
1.决赛名额:各镇街(园区)择优报送2-6件作品参加全市决赛;市直小学、幼儿园及“东莞市童谣创作传唱基地”可直接报送不超过2件作品参加全市决赛;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专场初赛评选出20件优秀作品晋级参加全市决赛。
2.决赛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8日
3.决赛作品报送要求:须统一填报《(盖章)报送童谣创作大赛决赛参赛作品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并附带每件作品相应的文稿、歌谱和音频共3种格式的文件,于10月8日前录制成光盘汇总报送至组委会(地址:东莞市万江鸿福西路6号文化馆5楼创作理论部,联系人:刘海军,联系电话:22837279,标题统一格式为:XXX报送童谣创作大赛决赛参赛作品情况汇总)。具体如下:
■ 文稿格式:统一用WORD文档,规范排版,其中文稿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
■ 歌谱格式:为JPG图片格式。
■ 音频格式:为MP3音频格式。4.参赛注意事项:■ 来稿一律不退;■ 每件作品文档统一命名为“XXX参赛作品《XXX(作品名)》;■ 著作权声明:凡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作者的身份及署名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若作者身份造假或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提交作品参赛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
5.组织评审及奖项设置:拟于10月中下旬组织省市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专业评审,评选“十佳童谣作品”和“优秀童谣作品”,并通过东莞文明网等宣传媒介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设置奖项如下:“十佳童谣作品”一等奖:2件,分别奖励奖金5000元;“十佳童谣作品”二等奖:3件,分别奖励奖金3000元;“十佳童谣作品”三等奖:5件,分别奖励奖金2000元;“优秀童谣作品”奖:10件。
6.组织专家二次加工:拟组织知名音乐家对“十佳童谣作品”进行二次加工,在歌词、歌谱、音乐制作等方面重新打磨,力求精益求精,进一步优化提升作品质量。(四)征集精品传唱展演节目
全市广泛征集精品传唱展演节目,动员各小学、幼儿园、社会团体和教育机构于10-11月组织师生对本届大赛获一、二、三等奖共10首精品进行广泛传唱和节目排演。具体要求如下:
■ 报送传唱展演节目。各镇街(园区)筛选1-4个,“东莞市童谣创作传唱基地”各筛选1个,市直小学、幼儿园及社会团体、教育机构各筛选不超过1个优秀传唱展演节目上报全市遴选,统一填报《(盖章)报送童谣创作大赛决赛传唱展演节目视频作品资料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编演的节目完整视频文件(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MP4或MOV格式)录制成DVD光盘,于11月27日前交至组委会(地址:东莞市万江鸿福西路6号文化馆5楼创作理论部,联系人:刘海军,联系电话:22837279)。
■ 组织展演节目评审及奖项设置。拟于12月上旬组织专家通过审查节目视频进行评审,评选精品传唱展演优秀表演奖,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2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3个(奖金3000元);三等奖:5个(奖金2000元);
同时,结合整个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评选优秀展演奖10个、大赛活动优秀指导老师10名、优秀演员“童谣之星”10名及优秀组织奖(镇街)若干名。(五)举行精品传唱展演以演绎“十佳童谣作品”为主要内容,举行第四届童谣创作大赛暨精品传唱展演活动。分为全市展演和镇街巡演两部分。■ 全市展演:拟于12月中旬在东莞市民艺术中心星剧场举行展演暨颁奖仪式,集中展示“十佳童谣作品”,颁授一批“东莞市童谣创作传唱基地”。■ 镇街巡演:由大赛组委会于2020年12月中下旬组织精品节目赴镇街巡演,由镇街(园区)宣教文体局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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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来源/东莞市文明办、东莞报业全媒体,编辑/嗳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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