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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实务暨刑事辩护业务高级研修班

人大律师学院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2024-08-26

        近来,我国职务犯罪案件呈现新的形式,腐败手段日趋科技化、隐蔽化、复杂化,法律关系复杂,大大增加了认定事实、审查证据、适用法律的难度。

        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探讨交流职务犯罪刑事案件审判中的实务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在历次举办刑事犯罪案件实务研修班的经验上,决定举办“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实务暨刑事辩护业务高级研修班”。

        本次课程特色:力求做到最新、最高、最权威、最实用!将结合最新职务犯罪办案实践,邀请来自最高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实务专家、一线办案人员和法学权威专家联袂授课,综合运用理论授课、案例解读等方式,围绕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专题辅导,与学员共享办案理念、思路和方法,为参训学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供最实用、全方位的培训和指导,就实务中的堵点难点进行全面细致解析,实现理论与实践互促。深化学员对职务犯罪执法司法办案的规律性认识和对诸多职务犯罪理论实务前沿问题的理解把握,切实提升参训学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专业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

【主要研修内容及主讲专家】

专题一: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实务

主讲专家: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法学博士

专题二:职务犯罪案件的新型疑难复杂问题

主讲专家:刑事司法专家

专题三:职务犯罪司法认定及证据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刘静坤  法学博士,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教授

专题四:网络犯罪若干实务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某检察机关权威专家

专题五:认罪认罚从宽适用中的抗诉与改判问题

主讲专家:刘计划 教授、博导,人大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

专题六:受贿案件审查认定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袁登明  国家法官学院刑事教研部主任

专题七:贿赂犯罪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

主讲专家:司法权威专家

专题八:企业刑事合规与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

主讲专家:时延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专题九: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实务问题

主讲专家:刘晓虎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职务犯罪规制与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专题十:刑事辩护思路与重点——以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为例

主讲专家:王兆峰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知名刑事辩护律师

以上专家均已邀请,但因不可预知因素,具体出席专家请以报到通知日程安排为准

【课程对象】

各级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各级检察院检察官;各级监察委工作人员;各司法厅局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从事刑事法律业务的律师;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法务人员及业务骨干;各高校刑法教学研究等专业人士;其他对本课程感兴趣的人士等。

【研修方式】

除授课外,专家与学员进行深入交流、研讨,并就学员刑事诉讼与辩护相关疑难问题给予现场解答。

【研修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4月19日                 

研修时间:2024年4月20日—24日

研修地点: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

学习费用

培训费用8000元每人。(含教材、讲义、会场、授课费、教学管理费、结业证书等费用)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报名优惠政策: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老学员学费9折优惠,团报5人以上学费8折优惠。

收费方式

(一)个人账户缴费:点击“人大培训网”发布简章的缴费链接,通过学校电子收费系统缴费。 

(收费地址:https://feefo.ruc.edu.cn/xysf//bmface.do?rid=4f43576c6e7a4549627567575a4d764532696b4159637a31422f57372b6b78495262796e386f48357442493d&type=2

学员通过点击简章页面发布的“报名缴费”按钮,可直接打开“中国人民大学通用收费系统”中该课程班的对应收费页面,注册并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和票据信息后,通过系统缴费。

郑重提醒:学员如果遇到招生人员以参加本课程班培训为由,要求学员缴纳任何公示培训费之外的费用,可向学校有关部门举报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10-82507931。

(二)单位账户缴费:通过单位银行账户办理银行汇款缴费。

户名:中国人民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紫竹院支行

帐号:0200 0076 0902 6400 244

特别说明:汇款时“收款人(单位)”一栏均只填“中国人民大学”六字,在“用途/摘要”栏里填上“ 律师学院职务犯罪研修班XXX(学员姓名)培训费”,汇款后请将银行汇款凭单提交至律师学院有关负责老师处确认。

【证书颁发】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颁发以下证书:

(一)颁发中国人民大学课程结业证书;

(二)颁发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结业匾牌

【报名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2515711,010-62512644‍‍‍‍‍‍‍‍‍‍‍

老师:18901363100 

黄老师:13901133700

邮   箱:38915297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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